李大兴 律师
李大兴 ,男,汉族,湖北潜江人,中共党员,法律硕士,海南新概念律师事务所主要合伙人。
2009、2010年被众多网站和机构评选为“中国十大最受欢迎律师”、“中国十大公益律师”、“海南十大知名律师”,其成功案例被“北大法宝”、“司法部案例库”、《中国大律师经典案例》、《中国当代优秀律师》、《中国好律师》等收录。2017年,被《中国法律年鉴》辑入年度人物,其辩护词被海南省律师协会评选为“十佳辩护词”。
李大兴律师1993年开始从事律师业务,供职于湖北楚天律师事务所,担任过湖北幸福集团、江汉油田等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2007年后从业于海南新概念律师事务所,为中石化、人保财险、海口市美兰区政府等单位处理过法律事务。自入行以来,共办理各类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诉讼与非诉讼业务数百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李大兴律师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等领域的法律事务。
李大兴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竭诚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经典案例
王某职务侵占案(撤回起诉)
张某玩忽职守案(撤回起诉)
陈某平非法集资案(不起诉)
彭某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不起诉)
张某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不起诉)
钟某重大责任事故案(不批捕)
汪某职务侵占案(不批捕)
郑某军破坏电力设备案(死刑改判死缓)
高某故意杀人案(死刑改判死缓)
余某彪贩卖毒品案(发回重审)
张某吾诈骗案(发回重审)
黄某南走私、贩卖毒品案(发回重审)
王某职务侵占案(重罪改轻罪)
岑某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重罪改轻罪)
黎某行贿案(缓刑)
李某刚故意伤害案(缓刑)
周某富交通肇事逃逸案(缓刑)
周某民贪污案(缓刑)
王某交通肇事案(缓刑)
张某奇妨害公务案(缓刑)
伍某运输毒品案(轻判)
杜某职务侵占案(轻判)
蒋某娟组织卖淫案(轻判)
李某翠走私废物案(轻判)
宋某华故意伤害致死案(轻判)
陈某受贿与滥用职权案(轻判)
冯某兴故意伤害致死(洗澡死)案(轻判)
许某龙非法持有枪支、窝藏案(轻判)
周某私贩卖毒品案(轻判)
莫某华贩卖毒品案(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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