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谁知律师善意心
作者:魏文星 律师 时间:2010年12月31日
近日接办了一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委托人因为跟前夫离婚后,因事与前夫发生争执,被前夫从背后推到以左手撑地后,左手饶骨骨折,伤情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依法律规定致他人受伤的伤情构成轻伤以上的,就构成故意伤害犯罪嫌疑了。根据这个案件的情况,我整理完有关材料后就以民事案件提起诉讼。
案件起诉后,问题就来了,不过不是我的问题。而是委托人以为律师怎么不帮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她是决不会放过她前夫的,原来她与前夫离婚前已经反目成仇了。
魏律师,你不用怕,你帮我想办法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我的朋友都说应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让这个负心的人受到惩罚。有什么事都由我承担,你放心好了,她说。
我竭力劝解她说:你与他生育了两个儿女,有道是冤家宜解不宜结,算啦。
不行,我是不会放过他的。
我看她不能理解我的意图,就说:我只办理民事部分,不会帮你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你一定要做的话,我也无法阻拦你。不是我怕事,我是一个律师,在接了你的案子后,不能只会收钱而不考虑案子可能产生的相关后果。在符合法定条件下追究一个人的刑事责任不是难事,但你想过了没有,你前夫一旦被追究刑事责任,他的干部身份就没了、退休金也没了。那么,连锁反映的链条就产生了,他今后吃的、用的、住的会去找谁解决呢?当然就是去找自己的亲生儿女啦,因为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你的子女到那时就有麻烦,你子女的麻烦事就是你的麻烦事。你看这样的结果对谁有好处?一个都没有得到便宜!
她听后停顿了一会,好像想到了一条妙计:我的儿女到时就说没有收入,无能力赡养父亲不是行罗。
我立即提醒:这不是子女不能赡养父亲的合法理由,赡养父母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义务。
我明白当事人请律师的意图,就是希望律师能帮他们解决法律上的问题,律师也会竭尽全力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但律师也要全心全意为当事人着想,因为当事人对法律知之甚少,只顺着当事人的请求办事,一个不小心就会弄巧成拙,有可能事后会产生损害当事人的实际利益。
当然,律师有时想做好心事也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