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交通事故民 事 答 辩 状
作者:高震 律师 时间:2016年10月09日
答辩人: 男,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
被答辩人: 男,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证号
答辩人因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进行如下答辩:
一、关于交通事故责任
1、原告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事故责任
首先,在机动车道行走,侵犯了答辩人的路权。
其次,没有按交通指示灯指示行走。
2、答辩人对事故发生没有过错
首先,在机动车道正常行驶。
其次,驾驶证行驶证照合格。
二、关于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1、原告要求赔偿比例不合理。
2、原告要求赔偿项目不合理。
3、原告要求赔偿数额不合理。
三、车辆承保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答辩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