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走私行为和走私罪
作者:高震 律师 时间:2017年04月07日
走私行为与走私犯罪的主观内容和行为特征完全一致,但前者属于行政违法范畴,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承担行政责任,接受海关行政处罚;后者属于刑事违法范畴,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承担刑事责任,接受刑事制裁。从实践来看,走私犯罪与走私行为的界限在于走私的“情节轻重”。走私犯罪较之于走私行为,其情节更重,危害更大。
两者区别的关键就在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关税税款额是否达到法定的5万元以上,未达5万元的按一般走私行为处理,5万元以上的则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当然,除数额标准外,根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也可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