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成功案例

陈志学主任为泰州“迷魂药”网络诈骗系列案主犯提供辩护
作者:陈志学 律师  时间:2016年06月30日
泰州市破获“迷魂药”网络诈骗系列案
受害人涉及全国多个省市60余人,涉案金额达40万元左右, 警方收缴的作案工具。 网上买“性药”先交风险金和保证金      
江都男子鲁奎(化名)在泰务工。一天晚上,闲极无聊的鲁奎上网闲逛,不经意看到一个卖催情水、迷魂药的小广告。鲁奎很好奇,便加了小广告上留下的QQ,进QQ空间一看,哎哟妈呀,全是各种各样的性药。      鲁奎表示想买。销售客服介绍了650元至1000元不同价格的催情水、迷魂药,还详细介绍了不同价位的催情水和迷魂药的功效。      鲁奎心动,随即向对方银行账户汇入650元,购买迷魂药。      次日,鲁奎接到一男子电话。男子自称销售客服。他说,催情水和迷魂药是公安违禁品,“为防止你泄密,你先交3000元货物风险金,才好给你送货。”      鲁奎心痒难耐,当即同意。又等了一天,还是没有收到货,他再次打电话给对方催货。销售客服说:“货物已经到达高港,快递小哥不敢往你那里送货。我截图发给你看。”鲁奎一看,对方发来的地址果然在高港金港大道。男子又道:“快递小哥也怕惹事,你再交5000元人身安全保证金。”    有“便衣”跟踪    再次汇出安全保证金  鲁奎犹豫了,担心上当受骗。电话中,男子似乎猜出了鲁奎的担心,赶紧解释,公安查违禁品查得紧,快递小哥上门送货,必须为自己的人身安全负责,货送到后,快递小哥会当面交还保证金。鲁奎又汇了5000元过去,可是还没收到货。再次致电对方。这次,对方让“快递小哥”跟他约好接货时间、地点。  鲁奎兴冲冲赴约,左等右等,就是没见到送货人。鲁奎打电话问“快递小哥”是怎么回事。 “快递小哥”说:“不对啊,我已经到了送货地点,你身后怎么有便衣在跟踪?你是不是报案了?这个风险太大了,我是不可能给你送货的。万一被抓亏大了。”      鲁奎极力为自己辩解。“快递小哥”说:“如果你真有诚意买,为了保险起见,你到附近银行再汇5000元安全保证金,我才能放心与你接头,到时钱货两清……”为了拿到货及汇出的钱,鲁奎再次照办。可是对方仍然没发货,鲁奎恼羞成怒,打电话给销售客服,强烈要求退货。 销售客服要求他支付1000元违约金,才好将之前的费用退给他……鲁奎总共汇了2.365万元后,“销售客服”和“快递小哥”的电话再也打不通了,他的QQ也被对方拉黑。鲁奎如梦初醒,立即报警。     
 家族式犯罪团伙、分饰销售客服和快递小哥。泰州医药高新区警方侦查发现,20157月,扬州、淮安、江都相继有人上网购买迷魂药被骗数万元。今年522日,山东一男子因通过网络购买迷魂药,被骗掉3.978万元……    
  鉴于此案涉及受害人众多,跨省涉案金额大,此案被省公安厅挂牌督办。医药高新区警方随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的行迹在江西萍乡,办案民警三次赶到江西萍乡,开展秘密侦查。      经过20多天蹲点伏击守候,专案组民警61日终将刘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搜到四台作案用的笔记本电脑、多部作案手机、20多张银行卡。       
经查,受害人涉及全国多个省市60余人,涉案金额达40余万元。      这是一个家族式诈骗团伙,四名犯罪嫌疑人相互之间都是亲戚。为首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已与未婚妻定于615日举行婚礼。刘某等人被抓,惊坏了一家人。刘某的家人哭诉,他们以为儿子与表兄弟们等人在外面做生意,忙得挺好,没想到竟然是搞诈骗。      
原来,刘某曾经在福建打工。他在福建打工期间,利用同类手段进行诈骗,曾获刑。出狱后,刘某不思悔改,反而带着兄弟、表兄弟一起疯狂作案。刘某的表弟段某是名90后。段某落网后,很后悔。他只说了一句,“我曾经当过武警,曾经看守过罪犯,现在我自己沦为阶下囚。”据了解,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的女友在美国做贸易,家境不错。但是,四名犯罪嫌疑人嫌来钱慢,一个带一个,相继走上诈骗之路【泰州晚饭报道】。  
【律师办案】:案发后、被告人刘某家属第一时间从江西萍乡赶往江苏泰州市区找到江苏胜泰律师事务所陈志学主任寻求帮助,陈主任接受委托后立即与泰州市看守所联系、查无此人;陈主任又赶忙查询办案单位并及时取得联系、得知犯罪嫌疑人处于监视居住的状态、因案情复杂、家属担心着急,陈主任立即和医药高新区公安分局领导联系、要求办案单位48小时内安排律师会见,经过律师的交涉、终于在6小时后在监视居住点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及时给嫌疑人提供了相应的法律帮助和咨询;犯罪嫌疑人和家属对于陈主任介入提供法律帮助的及时性、有效性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赞赏
【点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对于诈骗犯罪,江苏省高院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6000元、6万元、50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