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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人身损害赔偿计算表
作者:巩啸震 律师  时间:2012年02月20日
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方式
项目 计算方式 所需证据材料
残疾 赔偿金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赔偿年限×伤残等级系数×过错比例 赔偿年限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 1、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等级鉴定; 2、证明自己无过错或负次要责任的证据 3、过错比例自100%至0%
农民人均纯收入×赔偿年限×伤残等级系数×过错比例
死亡 赔偿金 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 赔偿年限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 受害人死亡证明
农民人均纯收入×赔偿年限
丧葬费 受诉法院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受害人死亡证明
住院 治疗费用  以实际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为计算依据,如侵权人已经垫付部分,应当予以扣除。 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费用单据
门诊费用 以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主张 医院出具的门诊费用单据
误工费 受害人工资标准×实际误工月数 受害人工资收入凭证(工资条),受害人工资超过个税起征点,应当提交完税证明或在工资条上体现完税。
    备注:误工时间以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连续误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护理费 以实际单据为依据进行计算 护工公司或者机构提供的支付收据
备注:因继续治疗发生的护理费也可主张。(该费用以护理期限作为主张依据)
伙食补助 50元(以大连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计算)×实际住院天数 住院病志
营养费 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医疗机构关于营养费的意见
  交通费   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合理的交通费 交通工具相应票据(需要与住院、门诊时间向匹配)
鉴定费  该鉴定费是指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所实际发生的费用 鉴定费用单据
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材的合理费用标注计算(如伤情特殊,可以参照器材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伤残等级鉴定书、器具合理价格证明
后续治疗费、康复费、整容费  起诉时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一并主张,如无实际发生,则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医疗机构证明或者鉴定结论
精神损害赔偿 按照伤残等级适当主张  

  伤残等级系数表:
伤残等级 系数
一级伤残 1
二级伤残 0.9
三级伤残 0.8
四级伤残 0.7
五级伤残 0.6
六级伤残 0.5
七级伤残 0.4
八级伤残 0.3
九级伤残 0.2
十级伤残
0.1

                     交强险赔付表:  

名  称 金  额 赔偿范围
  死亡伤残赔偿金限额   110000元 丧葬费、死亡补偿金、受害者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必要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
医疗费用限额   10000元   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限额 2000元   受害人的实际财产损失
    被保险人无责任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11000元   范围同死亡伤残赔偿金
医疗费: 1000元     范围同医疗费用
财产损失: 100元    范围同财产损害限额

 
 
 备注提示: 1、人损解释第三十二条:超出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置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2、如发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首先由交强险在其限额内进行赔偿,该赔偿不区分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的过错比例,在交强险按照限额赔付后,受害人未获交强险赔偿的部分,再按照过错比例由机动车方进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