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林律师.原华东政法学院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先从事公安治安.刑侦工作近8年.之后在法院工作22年有余.先后从事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历任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系高级法官,主审各类案件千余件.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特别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审判业务文章多次在省级审判刊物上发表,业务论文.曾获得安徽省法院论文评比二等奖.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论文三等奖.从高级法官成功转型为律师后.专心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利用自身积累的优势和资源.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力争受托当事人法律权益的最大化.在公司法务、婚姻家庭.土地房产.官民争诉.刑事辩护法律领域中有独特的见地和办案思路.深受客户的好评和社会的认可.
本人始终认为律师不应单纯以营利为目的.为客户解决问题.为客户防范风险.化解风险是第一要务.其中的成就感将远远大于金钱的收获(此理念曾促使着本人放弃高级法官职位转型做律师).
曾在上海百良律师事务所做专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