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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都去哪了”

——法律解析“西安幼儿园喂药事件”

“监管都去哪了”
 110网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律师访谈

本期介绍:2014年3月10日,西安市两所幼儿园(枫韵幼儿园、鸿基新城幼儿园)违规给幼儿服用处方药“病毒灵”的事件被曝光。警方初步查明,幼儿园方面在明知没有取得法定资格的情况下,以吃药能预防幼儿生病为理由,从2008年起即擅自购买处方药“病毒灵”,不定期给园内幼儿服用,以达到提高幼儿出勤率,增加幼儿园收入的目的。西安市警方于前两日以涉嫌非法行医罪将两所幼儿园的涉案人员孙某、赵某等五人予以刑事拘留。

110网:孩子身体好好的,幼儿园老师却给他们分发处方药“病毒灵”,所有孩子集体吃。陕西西安两家幼儿园未告知家长让全园孩子服药,不少孩子被发现存在头晕,腿疼,肚子疼的状况,引起家长的强烈不满。13日,园长和保健医生已被警方控制。不管这些药是从哪儿来的,也不管保健医生有没有处方权,以及药物是否有副作用,都不妨碍做出这样的判断:这是一起严重损害孩子健康权益的恶劣事件。问题是,这样的事情不仅发生了,而且还存在了六年,该幼儿园购进的万余粒“病毒灵”所剩无几。试问,在这六年里,相关部门的监管在哪里,是没有监管还是监管形同虚设?六年来孩子们被损害的健康权益又能如何补偿回来?处方药成了孩子分食的“糖豆”,对于所有的幼儿园、所有的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都是一个教训。如何把幼儿园用药安全纳入监管,如何强化资质管理、划出行为边界、完善备案检查,还需要用切实的措施给破损的栅栏钉上几枚铁钉。今天请到的是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的张德兆律师,请他来解析一下与此案相关的法律问题。
张律师您好!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朋友们大家好!

110网:主持人:请您先给我们解释一下什么是非法行医罪?公安机关以非法行医罪对涉案人刑事拘留是否合理?

张律师:刑法第336条第1款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本案中“病毒灵”属于处方药,只有取得医生职业资格证的人才有权利开出,公安机关以非法行医罪对涉案人刑事拘留,就要看拘留的幼儿园保健医生是否具有医生职业资格证,若没有此证,那当然是非法行医,若保健医生拥有资格证,那么就不符合非法行医罪的构成要件。

110网:主持人:对于非法行医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张律师: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10网:主持人:该案中幼儿园的做法损害了孩子和家长的哪些利益?

张律师:幼儿园的做法主要侵犯了孩子的健康权,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保持身体机能正常和维护健康利益的权利;幼儿园违规给孩子喂药给孩子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伤害,侵害其身体健康权;同时幼儿园的做法侵犯了家长的知情权,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孩子在幼儿园的生活家长都是有权利知晓的,幼儿园瞒着家长给孩子喂药的行为侵犯了家长的知情权。

110网:主持人:此案中除了相关涉案人要承担刑事责任以外,幼儿园是否要承担相应责任呢?

张律师:幼儿园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本案中幼儿园明显没有尽到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所以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110网:主持人:我国的幼儿园医疗相关法规对医师、保健员的资质有哪些要求?

张律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第十三条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110网:主持人:幼儿园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组织学生群体防治?相关法律有何于此有关的规定?

张律师:在2009年,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生健康服务工作管理的通知,第四点规定了:组织开展学生常见病群体性防治工作,必须事先经专家论证。如确有必要组织学生进行群体性防治必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商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制定详细的防治方案后,方可实施。
经批准后组织开展学生常见病、地方病等群体服药时,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同时必须有卫生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并密切注视学生有无不良反应或副作用发生。
用于学生常见病、地方病群体性防治的药品必须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严格审查和批准,并向当地证照俱全的正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购买。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或越权在学校开展预防性群体服药工作。

110网:主持人: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在幼儿园管理方面存在那些漏洞?

张律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在幼儿园管理方面很多都还不健全,如有些幼儿园存在安全制度不严,管理不善,食堂、食品的卫生条件差,设施设备存在不安全隐患;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消防设施落后、陈旧,消防器材不足,消防通道不符合要求;校园周边环境方面:有些幼儿园周边环境令人担忧,校园周围存在小摊小贩,无证经营一些不洁食品,存在一定卫生安全隐患。这些都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详细的规定。

110网:主持人:“喂药事件”既是利益的驱使,也是管理的漏洞,针对幼儿园管理薄弱的方面,有关部门在监管时应如何强化资质管理,完善备案检查?

张律师:幼儿园管理相关部门应当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1、加强领导,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实行园长负责制;2、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幼儿园如果没有健全的安全制度做保障,就会陷于口号,流于形式。因此,幼儿园首先要抓好制度建设,狠抓规章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一系列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3、强化幼儿园内部管理,安全措施落实到位。首先、加强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其次、做好园舍、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110网:感谢本期嘉宾律师今天的精彩点评,也感谢110网网友们的关注,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本期律师,可点击咨询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律师,也可以通过栏目右侧“嘉宾律师联系方式”与本期律师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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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罡兴律师事务所是一所由四川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地处南充市顺庆区丰登路繁华地段.拥有200多平方米的数码办公场所.南充罡兴律师事务所与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系合作单位.是中国法制网合作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承着[司法为民"的文化核心理念.致力于为广大客户提供诚信.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紧密与西华师范大学法学院合作.设立了罡兴律师奖学金以表彰优秀法学院学生.发起成立了罡兴法制大讲堂(首期便邀请了北京大学法学教授贺卫方).不定期邀请国内外法学专家.教授来南充讲课.南充罡兴律师事务所与客户一起成长.在长期实践中总结出一套独特的运作机制以及律所文化.在充分发挥每个律师的专长的前提下.融合为一个高素质.高效率的法律队伍.律所里的每位成员都是精神饱满.斗志高昂的战士. 罡兴律师事务所曾获得过2010年四川省最爱群众喜爱律师事务所.南充市优秀律师事务所.顺庆区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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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辩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交通事故赔偿.民事侵权赔偿.房地产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金融信贷.债务追讨.交通与物流.特许经营.知识产权.劳动争议. 公司法律顾问.私人律师.疑难复杂的大型经济纠纷的诉讼与仲裁等.

1.张德兆律师 

 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律师.自法学本科毕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律师职业.对婚姻家庭.机动车责任事故纠纷有独到的办案思路.成功代理了多起婚姻家庭.机动车责任事故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其不断提高自身法学修养.不断提升自己.在多年的律师执业工作中.不断进行总结.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其一直秉承便利当事人.减少当事人诉累.尽自己最大努力保护当事人的执业原则.在执业工作中.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与好评. 

教育背景 法学硕士 

专长领域 :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企业法律顾问,劳动纠纷,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刑事辩护,保险理赔. 

联系方式: 18990874210.电话: 0817-2812486.QQ: 344560768 

2.顾本艳律师 

    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律师.自法学本科毕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律师职业.对婚姻家庭.机动车责任事故纠纷有独到的办案思路.成功代理了多起婚姻家庭.机动车责任事故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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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 法学硕士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企业法律顾问,劳动纠纷,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刑事辩护,保险理赔. 

3.陶贤律师 

    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婚姻家庭法专业律师.执业于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是四川群众最喜爱的十佳律师事务所.她办案经验丰富.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问题研究.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精通婚姻家庭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纠纷.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股权分割.涉外离婚.继承纠纷等重大.疑难案件.是四川地区率先走专业化发展道路的律师.也是截至目前四川地区屈指可数的专业从事婚姻家庭法律业务的专职律师之一.陶贤律师以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为发展方向.在婚姻家庭业务.交通事故等领域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各专业部门既相对独立.分工明确.又紧密联系.相互配合.特别是针对婚姻案件中存在的多种法律服务需求.如离婚房产.离婚股权等法律事务.能够集中全部优势资源.提供高效率.方位的法律服务.

教育背景 法学学士 

专长领域 :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联系方式:18990834210.QQ: 441909565 

4.严丹律师 

 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婚姻家庭法专业律师.执业于涉足法律行业多年.对婚姻法.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物权法有深入的研究.

    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工作认真.思维敏捷.富有正义感.擅长办理婚姻.交通事故.工伤等民商事案件.本人在面对每一宗法律业务时.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宗旨.最大限度地实现客户目的. 

教育背景 四川大学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专长领域 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工伤.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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