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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福喜黑心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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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福喜黑心肉”事件
 110网黄威律师访谈

本期介绍:7月20日,某电视台披露,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存在大量采用过期变质肉类原料的行为而此公司正是麦当劳、肯德基、必胜客等国际知名快餐连锁的肉类供应商。当晚,上海市食药监部门表示,已经连夜行动查封该企业,要求上海所有肯德基、麦当劳问题产品全部下架。这家公司被曝通过过期食品回锅重做、更改保质期标印等手段加工过期劣质肉类,再将生产的麦乐鸡块、牛排、汉堡肉等售给肯德基、麦当劳、必胜客等大部分快餐连锁店。并且部分过期的鸡肉还被优先安排在中国使用。

110网: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隶属于美国osi集团,后者是世界上最大的肉类及蔬菜加工集团,也是麦当劳、百胜集团等重要的全球合作伙伴之一。osi集团分别在山东乳山、河北廊坊、昆明和上海开设了工厂,其亚太总部位于上海。上海福喜是上海市政府批准成立的一家美国独资企业,其位于上海市嘉定区马陆工业区内,主要从事为国际知名快餐连锁店提供肉类、海鲜、米面制作及蔬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业务。事件发生以后上海、广东、青岛等地又相续查封过千吨“黑心肉”。围绕着这次事件我们邀请到了来自湖北鼎君律师事务所的黄威律师来为大家分析一下此案件所涉及到的相关法律问题。 黄律师您好!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110网:主持人: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加工、销售“黑心肉”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有应该怎样来定罪?

黄律师: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可能构成的罪名主要有以下二种:
1、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我国《刑法》第140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我国《刑法》第144条规定: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110网:主持人: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隶属于美国osi集团,是属于美国独资企业,那么此次事件的责任应该是由他们谁来承担?

黄律师:由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承担,因为该企业属于独立法人,所以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110网:主持人:对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应该由谁做出怎样的处罚?

黄律师:在事件彻底查清之后,会有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做出相应的处罚。

110网:主持人:涉此事件的麦当劳、肯德基等相关的企业,如果是在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并销售了“黑心肉”产品,他们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

黄律师:若麦当劳、肯德基等相关的企业在明知原材料存在问题的情况下仍然向消费者销售,则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可能构成的罪名为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0、144条的规定承担刑事责任。

110网:主持人:我国法律对肉类食品加工、销售等方面有没有特殊的规定呢?

黄律师:有,我国《食品安全法》对肉类食品加工、销售过程中的原料采购、卫生、储存以及禁止类行为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110网:主持人:对于在此案中的受害者,他们是否保留有对福喜(生产商)及麦当劳、肯德基、必胜客等(销售商)的追诉权呢?

黄律师:若有消费者因为使用问题食品导致自身受到损失,可以依法要求侵权者赔偿损失。

110网:主持人:最后请您给我们分析一下,为何如此大量的使用销售“黑心肉”行为却一直没被发现,这些先进企业为何会屡次的犯错?国家应该出台何种机制来根治他们的行为?

黄律师:问题的发生主要是企业过度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造成的,监管部门的监管不利也是问题发生的重要原因。
建议我国立法机关尽快完善相关立法,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力度和密度,严格执法,严格把关;加大对问题企业的处罚力度,对问题企业直接取消其食品加工生产资格,终身不容许其进行食品生产、销售。

110网:感谢本期嘉宾律师今天的精彩点评,也感谢110网网友们的关注,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本期律师,可点击咨询黄威律师,也可以通过栏目右侧“嘉宾律师联系方式”与本期律师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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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嘉宾

嘉宾介绍

黄威律师,男,汉族,中共党员、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学士,通过全国司法考试,获得全国律师执业证书,具备律师、法官、检察官从业资质,是一名优秀的执业律师。执业以来,先后在多家武汉大型公司担任法律顾问,成功解决多起房产纠纷、合同经济、婚姻继承、交通侵权、劳动工伤、刑事案件等案件,成为该领域的专家型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黄威律师从当事人的角度考虑,最大程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以夯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勤勉尽职的工作态度,能言善辩的出众口才,不怕苦,不怕累,不怕麻烦的工作精神,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黄威律师所办的部分案件多次受到楚天都市报、武汉晚报、新浪网、网易、武汉长江电台经济广播等媒体的报道。

黄威律师已成功办理多起房产纠纷、合同经济、婚姻继承、交通侵权、劳动工伤、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成功办案经验,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黄威律师除代理以上案件之外,也提供公司、私人法律顾问服务,以高效、诚信、勤勉的工作态度为需要法律服务的公司、私人提供各类法律服务项目,力求全面、准确、及时的解答和排除各种法律疑难,降低、控制法律风险。

当你还徘徊在找律师的门前时;当你还在到处找关系时;请您推开我的门,我将为您拿起法律的武器,为您维护合法权益和提供满意服务!

黄威律师——专业、认真、负责、诚实守信、值得托付!

电话:15971439036  027-83659601

Email:2501990872@qq.com

执业机构:湖北鼎君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汉区建设大道488号虹能大厦15楼(地铁2号线王家墩东B出口前行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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