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介绍:随着校园借贷的蔓延,借贷方频出新招,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诱导学生过度消费,甚至陷入“高利贷”陷阱。在网络借贷平台“借贷宝”上,居然有女大学生被要求“裸持”(以手持身份证的裸照为抵押)进行借款,逾期无法还款将被威胁公布裸照给家人朋友,且借款周利息高达30%,前不久这一现象被曝光后,引起人们对校园借贷乱象的极大关注。事实上,这并不是校园借贷第一次出事,就在3个月前,河南郑州一名大学生因为沉迷赌球,通过各个借贷平台借款60余万,最终难以负荷跳楼自杀。校园借贷出现的种种问题不但突破了道德约束,也挑战了法律底线。
目前常见的校园借贷大致为以下三种: 一是专门针对大学生的分期购物平台,如如趣分期、任分期等,部分还提供较低额度的现金提现; 二是P2P贷款平台,用于大学生助学和创业,如投投贷、名校贷等; 三是阿里、京东、淘宝等传统电商平台提供的信贷服务。 校园借贷看似方便快捷,无抵押,分期还款压力小,但是背后隐藏着巨大的风险: 首先,校园借贷审核不够严格,吹嘘“低息”,实际上存在着各式各样潜在收费。一些产品抛出“利率低至0.99%每月”甚至“零首付、零利息”这样的噱头,但实际的贷款资金成本并不低。不少网贷平台以低分期利率吸引学生,但这些平台的月利率普遍在0.99%至2.38%之间,明显高于目前银行信用卡分期费率。它们都会刻意隐瞒或模糊实际资费标准、逾期滞纳金、违约金等,一旦学生逾期偿还欠款,需要支付的违约金费率就相当高,且按日计算。这些违约金和利息,比借款本金还多,有些网贷平台甚至不允许提前还款,形成事实上的高利贷。而且部分网贷平台还会收取一定比例的滞纳费和服务费,这些费用一般都由网贷公司自行定标准,杂七杂八的滞纳费、服务费能占贷款总额的 5%,有的平台甚至超过了10%。 其次,校园借贷一旦逾期将影响个人征信。许多贷款平台与银行有合作,比如一家名为“伯仟分期”的贷款平台,一家哈尔滨的商业股份制银行是其合作伙伴之一。而另一家“趣分期”的机构则在逾期还款的影响一栏明确标注,其业务是与银行合作的,不还款会影响个人终身征信。当前校园借贷门槛低,学生们的自制能力又较差,一旦还不上款,影响了自己的信用记录,那将是得不偿失的。 最后,校园借贷也有泄露隐私的风险。大学生只需要扫一扫借贷平台的二维码,下载APP,输入身份证号、家庭信息、学校信息,就能获得借款,这些平台很多都是不规范的,众多的个人信息就这样泄露出去了。这次“裸条借贷”事件,对于我们加强保护隐私权的意识,是一次很好的警示。
根据最高法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出部分将被认定无效,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至于24%和36%之间的部分,则要看借款人是否已经支付,已经支付的不退还,没有支付的不用支付。而很多校园借贷中的利率已经超出了36%这个范围,那么无论该在校学生是否是未成年人,超出的部分便是无效的。如果该在校学生是一个未成年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很显然,这种数额较大的校园借贷行为与其年龄、智力还不适应,需要父母的追认,借贷合同才是有效的。
“裸照”不是财产权,属于人格权,人格权是无法抵押的,它不是适格的抵押物,因此“裸照”抵押自然是无效的法律行为,担保合同是无效的。由于大学生是自愿将“裸照”给贷方的,本身是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如果贷方以此相要挟发到网上,那么不但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播者可能面临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数额从500元以下到3000元以下不等,情节严重的则会涉嫌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可立案追诉,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此外,若出借人胁迫女大学生还款明显超出应当清偿数额的,则有敲诈勒索的嫌疑,情节严重的,构成敲诈勒索罪。 至于这个民间借贷的合同,由于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根据我国最高法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人民法院是可以认定该合同是无效的。当然无论如何,这个合同中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肯定是无效的。
主要是隐私权。首先借贷人可以提起侵权之诉,要求这个民间借贷机构赔偿精神损失,承担民事责任;其次,根据相关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这些机构会受到行政处罚;最后,这个行为如果严重的话,可能触犯刑法,将会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如果大学生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借贷合同的效力只对借贷双方生效,借贷机构向学生家长催债不符合法律规定。 大学生遇到非法方式追讨贷款,最好的方法便是尽快告知父母与学校,与警方取得联络,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切莫拆东墙补西墙。
各个高校要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联合银监局等相关部门密切关注网络借贷业务在校园内的拓展情况;高校辅导员、班主任、学生骨干队伍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各方要及时提醒风险,及时预警。 更为重要的是规范网络借贷平台,严格管控其资金流向渠道,确保资金被合法利用。一方面,应严格审核借贷平台资质,提高贷款公司的准入门槛;另一方面,限制网络贷款的利率,特别是针对大学生的网络借贷利率不能高于一定水平。 最后,网络借贷平台也要加强自律,必须严格按照流程执行,有必要对学生的真实借款用途进行了解和跟踪,规范平台中的用户。
大学生首先要树立一个理性的消费观念,应阅读一些理财、法律的科普性书籍及文章,至少对社会中的常见法律风险有个大概的认识。 大学生也应多关心新闻。之前新闻上已经有很多关于校园借贷的报道,如果学生能够看到这些报道,就能提前知道相关风险,就不会那么轻易地掉入陷阱,多看看新闻报道对于提升大学生的风险意识是很有帮助的。 此外,广大大学生也要加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通过社会实践,丰富自己的社会阅历,体会风险,认识风险,感悟风险以及化解风险,提升自己的财商与法律知识。
方建江律师 13588483345 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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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 重大刑事辩护业务 、 公司法律业务 、 建设工程合同 、 房产纠纷 、 重大交通事故案件等.
浙江九重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法学 、经济学双学士 ,法律硕士 。曾在国有银行 、著名民企 、政府部门等多个单位工作 ,具有丰富的跨行业工作背景和经历。
擅长房地产事务, 担任多家房产开发公司法律顾问,熟悉房产操作流程,对房地产土地出让、开发、建设工程、房地产交易、物业服务等均提供过法律服务,积累了丰富的房地产方面法律知识、办案能力及操作技巧。
成功案例(诉讼和非诉):
交通事故:
杭州胡某飙车保险公司理赔案.
柳某交通事故死亡人身损害赔偿案(杭州).
刑诉诉讼:
成功获得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江某故意杀人案"的死刑改判.
辩护唐某盗窃案,成功改变罪名,减少刑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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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开发有限公司诉蒋某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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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合同纠纷处理(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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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某工程有限公司建设与浙江某汽车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杭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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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文字作品:
《格式条款的规制研究》、
《遗失物拾得人之权利小议》、
《中国死刑的现实选择》、
《网络域名侵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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