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宜春学院毕业后在嘉兴从事教育工作.于2006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业务精干.工作认真负责.熟悉民商事法律.执业以来热情周到地接待当事人.全方位地为当事人解决法律问题.为当事人申张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不受侵害,并多次接受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定为社会提供法律援助义务.在嘉兴已赢得广泛的声誉.2010年.曾为一名死刑缓刑犯(在缓刑考验内涉嫌诈骗罪)做无罪.在嘉兴刑事律师界.被戏称为[嘉兴刑事律师第一人".
2007年.曾多次参与嘉兴市政府.海宁市政府涉及的有关案件讨论,成功调解[八户业主与平湖某房地产开发商的商品房买卖...... [详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