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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中国政治文明的彼岸之路
作者:蒋艳超 律师  时间:2012年04月19日
  中国政治文明的彼岸之路
  
  ——探索有中国特色的分权和制衡之路
  
  引言
  
  前几天意外地看到价值中国网郭顺红的《五行学说现代阐释:三权分立与五权制衡》一文,既兴奋又惊讶。因为从中国传统文化出发,我们都得出了相同的结论,中国的政治体制要走“三院(会)五权制衡”之路,而不是简单照抄西方的三权分立。
  
  笔者在《拒绝“三权分立”是中国的智慧和觉悟》一文中全面阐述这个结论的由来,在三会或三院上我们的结论完全相同,即党代会、人代会、政治协商会,而在五权制平衡上,思路却有差异。总体判断是:笔在《拒绝“三权分立”是中国的智慧和觉悟》和《五行学说现代阐释:三权分立与五权制衡》文中所表述的制衡思路尚不成熟,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和求证。
  
  多年来,笔者一直在研究企业管理,同时也在悄悄地研究中国现实的政治。因为直接研究现实政治风险较大,言路和思路容易受制,所以选择把一切都放在企业这个弹丸之地来研究,思维空间和议论的空间相对就广阔得多。
  
  一路走来,阶段性的研究成果大都以企业管理的文章发表,但最终要对中国现实的政治下个结论,总感觉到为时过早,时机也不成熟。郭顺红的出现,终于有了同道之朋,于是鼓起勇气不妨拿一些阶段性的进展拿出来进行共同的探讨和交流,相信这对我们共同的研究都有帮助。
  
  一、“三会并立”是中国现实政治的政治基础
  
  仔细研究中国的企业管理以及现实的政治体制,虽然理论依据甚至法律规定都是外来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实际发生作用的,依然是来自我们的传统文化,而且越在顶端的部分越是中国的,而普通百姓最基本的生活当然也是中国的,只是有一群不高不低的人,说的不是中国的。于是就有这样一种有趣的现象,我们说的都是别人理论的,干的却依然是自己的事。中华传统文化的威力就像如来佛的手掌心一样,任凭孙悟空如何的翻腾,都跳不出去。
  
  对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这种三会并立的格局,其从产生到发展的过程也是自然而然的过程。是什么力量支撑去其形成今天的格局,对此我和郭顺红的结论是一致的,完全是中国传统文化作用的结果,只是我们思考和求证的路径不尽相同。
  
  笔者对“三会”最初的认识,来自于对佛教在中国的考察。佛教在中国传播数千年,其基本的力量就是三大士和四菩萨。三大士,包括横三世佛、竖三世佛和三身佛,四菩萨即指地藏、观音、普贤、文珠,分别在中国东(九华山)、南(普陀山)西(峨眉山)、北(五台山)四个地方占据一个道场。这种传播的布局完全是佛教与中国传统的阴阳五行文化结合的结果。其基本的组织结构是佛与菩萨构成传统文化中的“五行”。
  
  遍探中国的寺庙,大雄宝殿佛的数量有一、三、五、七之数,但三为最多,这与三生多、三即多的传统文化完全吻合的,也是普通百姓最容易接受的数。笔者在研究企业管理过程中,企业核心的团队必须以三生多,否则将乱相丛生,存之不远。
  
  以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三会并立的政治格局,其存在完全是中国特色的,其由来完全是中国特色的,其发展也完全是中国特色的。现在以党代会为核心的“三会并立”的格局不可以动摇,未来的政治之路只是需要赋予这三会更多、更新的政治内涵,以用民主的方式广泛地吸收民意。使其真正成为国家的决策机构,同时也是最广泛的民意机构。
  
  其政治职能,制定政策、修订法律、选举和任命国家领导人,并对现行的政治体制行使由上而下的监督。党代会负责制定政策,人代会负责修订法律、选举和任命国家领导人,同时赋予政治协商会议审查法律草案(预案)、推荐和选举国家领导人的候选人人选,条件成熟时把这个职能当作法定的进入人代会表决的前置程序。
  
  二、“五权制衡”应是中国现实政治体制的主干
  
  对“五权制衡”灵感同样是来自对佛教的考证,确切地说来自四大菩萨和四大道场的启发,进而在阴阳五行理论中找到了依据和答案。在企业管理中,执行机构必须以“四方”为基础,在分权和制衡中也必须以“四方”为基础,并与“三会”共同构成“五行”,其中“三会”作为中央脾土,为中、为土,这是相对明确的结论。而“四方”到底为哪“四方”,是笔者也一直困惑的地方。
  
  从中国现实的政治出发,行政权一直是一股独大,现实政治生活中的不平衡往往也是由行政权独大造成的,故分权与制衡应围绕着行政权展开,而且制衡者必须要有利器在手,否则一切的监督都归于形式。因而对行政权的制衡必须从人事和财政方面着手,而非仅仅局限于司法监督。如果人事权和财政权不能脱离行政权的控制,制约和监督甚至司法监督都将成为空话。由于人事权由三会行使,平行制衡就应以财政为主,把货币金融和财政税收从行政权中解放出来,如此实现司法独立才有可能。
  
  对此,笔者最新的思考是:五权制衡的“四方”为:货币金融、国务院、司法、财政税收,在人代会下设,货币金融委员会、人民司法委员会、财政税收委员会,并与国务院并行运转,相互独立,彼此制约,相互监督。货币金融委员会主任出任人民银行行长,人民司法委员会主任担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财政税收委员会主任出任财政税收机构的首席长官,同时必须赋予司法机关的违宪审查权,任何人都有权对政府的违宪行为进行控告。
  
  用传统的方位图可简单表述为:
  
  1、东(木),货币金融委员会,根据政策和法律独立制定货币政策和利率政策;
  
  2、南(火),国务院),根据政策和法律依法行政;
  
  3、中(土),三会,制定政策和法律,选举和任命国家领导人;
  
  4、西(金)人民司法委员会,根据政策和法律行使司法监督权,除了行使平行监督职能外,利用司法手段承担公民由下而上的监督;
  
  5、北(水),财政税收委员会,根据政策和法律独立制定财政税收政策。
  
  以此作为中国政治格局的法律框架的基础,就可能充分吸收民意,并赋予国家领导人选举和竞选的内容,也就会成为未来民主政治的基础。
  
  以上思考和结论,也源自于笔者对企业管理长期的观察和研究,如果人事权和财务权不能独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根本无法行使对总经理的有效监督。在民营企业和家族企业中,能长期得以稳定发展的大都是因为企业中有能在人事权和财务权上与老板叫板的人存在。
  
  不过,在此的四方与笔者在《拒绝“三权分立”是中国的智慧和觉悟》的表述已经有所区别,区别在于把财政和金融分开了,财政为收藏之器,金融为生发之器,显然不可以合在一个方位之中,在此予以修正。在此也期待着同道中人,不断提出新的见解和思路,以期能最终找到具有中国特色的权力分配和制衡之路。
  
  三、彼岸之路只能从此岸出发
  
  纵观中国近一百年来的政治进程,犹如一个落水的孩子,在不停地挣扎中失去了此岸,也不知道了彼岸。再把眼光放远一些,东周列国经历了近五百五十年归于秦,三国两晋南北朝经历了三百六十多年归于隋,唐朝以后的五代十国也经历了五十多年。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中华民族经历了多少次的分分合合及血雨腥风战火的洗礼,一次次地迷乱和失去方向后,最终还是因为强大的中国文化让四分五裂的国家回归统一。
  
  从大清王朝的覆灭至今,也有近一百年的历史了,有关中国现实的政治体制话题,一直是吵吵闹闹。总有些人大脑弱智到弱智者的程度,自己的不好,把别人的拿来就好了。拿来说好说起来容易,但中华民族为此要付出的代价又可能是一百年、二百年、是三百年甚至五百年的内乱和劫难。粗略算一下,我们的祖先摆脱了刀耕火种后,几乎三分之一以上的时间处于战乱纷飞的年代,那种国破家亡的日子估计没有一个人愿意重复。
  
  遍及世界的犹太人都非常在乎他们的国家——以色列,是因为他们曾经在世界上流浪了上千年。毁灭后的回归之路,好长、好难、好远。作为中国人最大的幸运莫过于有一个经历了五千年多个春秋的大家庭。虽然五千的长河都化作了历史,但起码是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的此岸,无论我们要去到哪里都必须从这儿出发。有人不愿意珍惜,愿意以自杀的方式冲向彼岸,这仅仅是个人的事,十三亿中国人不可能被一个疯子或一群疯子绑架,以毁灭自己的精神家园为代价图一时之革命之快。犹太人在流浪千年后建立起自己的国家,就在于他们在流浪中始终没有丢掉自己民族的信仰、传统和文化。
  
  眼睛盯着彼岸,有人宁可跳进水里淹死也不愿意在此岸等死,只是死法不同而已。面对彼岸的文明,不管在我们的面前横亘的是大山、大河还是鸿沟,只要我们好好把握好此岸,总会有点子、路子、法子通向彼岸。但是,不管要去哪里,一切都得从此岸出发。
  
  幸好,无论世界如何的吵闹,总有一大批人在冷静地思考、积极的探索并负责任地在此岸和彼岸之隔上架设通道,让文明总在文明中传承和广大。文明总在此岸的回归中走向彼岸,政治文明也不例外,我们要做的就是老老实实回到此岸,老老实实从此岸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