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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出借营业执照,会承担连带责任吗
作者:张梅 律师  时间:2019年03月28日
出借营业执照,会承担连带责任吗
A砂石公司与B机械公司签署《碎石机采购协议》,约定采购后者大型碎石机一台,总价为190万元,合同签署后十日内交付机器,同时约定若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金10万元。A砂石公司支付货款后迟迟未收到机器,经多次催促,被告知该机器某重要原件须进口,但一直缺货,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交付。A砂石公司无奈提起仲裁,但B机械公司答辩称,其并非该单位的实际经营人,系王某某借用单位营业执照并实际经营,王某某应为被申请人。后A砂石公司追加王某某为第二被申请人。
合议庭意见: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合议庭经审理认为,B机械公司虽未参与本案所涉经营活动,但其仍将单位营业执照出借给王某某使用,因此王某某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B机械公司应与王某某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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