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注册
110首页
加入收藏
湖北武汉 张梅律师
咨询热线: 17764059…
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介绍
一对一咨询
法律咨询
成功案例
法学文集
律师随笔
律师相册
即时通
律师随笔
什么是探望权,探望权有哪些特征?
作者:
张梅
律师 时间:
2017年09月28日
近年来关于离婚引起的法律纠纷越来越多,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就什么是探望权的进行介绍,并同时对探望权有哪些特征进行分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
什么是探望权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二
.
探望权有哪些特征
1
、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2
、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探望子女,与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暂生活等多种形式行使探望权,从而达到继续教育子女的目的,对子女的价值观的形成起到积极作用。探望权不应是
“
权利的最小化
”
,它不仅是权利,还必然成为
“
权利之外的东西
”
。
3
、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离婚前,父母存在着有效的婚姻关系,与孩子共同生活,共同教育孩子,形式探望权的问题还不存在。离婚后,由于父亲或母亲一方不能与孩子共同生活,因此产生了行使探望权的必要。
以上是关于
“
什么是探望权,探望权有哪些特征?
”
等问题的分析与回答,如果您还有疑问,不妨问问专业的律所,或者咨询我们专业的律师。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开心网
腾讯微博
搜狐微博
网易微博
更多
律师资料
详细>>
张梅律师
电话:
17764059…
我的精采回复
更多>>
老人过世遗产问题
大学期间 由于缺钱,有个社会上的人说办个银行卡和u盾,帮别人刷流水
是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本人2019年5月1日与湖北宇达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定购协议》
装修公司做项目经理,拿不到钱
买的白沙洲的房子,该到哪个法院去起诉
离婚后抚养权归父亲,母亲却频繁联系孩子
我想问问这个问题,
广告法
怕遇到骗子,与海泽教育签订电子合同不是骗局吧?网上学习
最近访问
邓世运
周汝东衡水
杨治伟
李晶
张梅
邓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