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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交通事故扣车时限
作者:张梅 律师  时间:2017年11月06日
交通事故扣车扣证期限为20天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期限为20日;20日内无法完成检验、鉴定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扣留10日。被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
  检验、鉴定完成后2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
  交通事故检验鉴定期限为20天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对交通事故的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人体损伤、尸体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进行检验、鉴定。
  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和前款规定的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交通事故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一类案件,扣车的处理也是交警按照道路安全法规作出的,扣车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使得交警更快速的调查取证,但是这种权力不能被滥用,因此我们需要对扣车加上一个时限作为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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