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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从五大领域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治保障(一)
作者:张梅 律师  时间:2021年01月29日
        近年来,我国在公共卫生法治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一些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短板,如制度效能低下、治理效率差、信息沟通不畅、法律规范冲突等问题,都亟待完善。2020年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提出:“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深入研究如何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新冠肺炎疫情给了法学界深入思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治保障问题以重要的契机。应当研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治保障体系内外部关系。法治保障体系内部关系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之间的相互关系。法治保障体系外部关系是法律体系同政策、党内法规和“软法”(民间法)之间的关系。应深化卫生领域(行业)法学研究,用法治理论和思维解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各种问题,拓展公共卫生法学的研究领域。将卫生法治和应急法治结合起来,发掘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相较于一般性的公共卫生法治和应急法治问题的特点,研究特殊领域(公共卫生)和特殊场景(应急背景)下的依法治理问题。在疫情中后期,应加强总结教训,补足制度短板。通过缜密、科学的调研设计和实施过程,真实、客观地反映、把握实践,发现问题所在。不仅应研究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治问题中的困境和冲突,为完善相关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提供政策法律建议而且应提出符合中国特色、常规治理和非常规治理相结合的体系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治保障方案,从授权、控权、激励、监督、遵守、救济等角度,为未来防控、处理同类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借鉴。
  笔者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法、行为法、责任法、救济法、基层治理五个领域,提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治保障研究应重视的一些理论和实践问题。五大领域中,以行为为核心,组织为基础,监督为手段,救济为平衡,基层社会治理为支撑,旨在整合法治保障资源,解决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制度供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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