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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加拿大破产刑事责任惩戒制度要览(一)
作者:张梅 律师  时间:2021年02月04日
        破产刑事责任惩戒制度是破产惩戒制度中的重要一环。该制度通过法律对行为人处以刑罚的方式,一方面严厉地打击了破产程序相关主体的犯罪行为,另一方面又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破产犯罪行为的发生,使破产程序能够真正地发挥维护债权人利益、拯救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以及保障公共利益的功能。
  加拿大破产法第198至208条规定了破产刑事责任惩戒的内容。根据该法规定,破产刑事责任惩戒的主体主要有三类,分别是破产人、债权人以及受托人。该法又根据三类不同主体在破产程序中作出的不同行为,分别加以规制并规定了不同的刑罚承担方式。
  针对破产人的破产刑事责任惩戒
  破产人遭遇破产意味着破产人已经丧失了信用,但破产人仍然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加拿大破产法将破产人应遵守的诚信原则具体划分为破产人应负的三项义务,即禁止欺诈义务、披露破产事实义务以及妥善保管账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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