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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加拿大破产刑事责任惩戒制度要览(二)
作者:张梅 律师  时间:2021年02月04日
禁止欺诈义务
  如果破产人被发现有法律规定的欺诈行为,根据所作出的具体犯罪行为的不同,该破产人会被可单独或合并处以1年以下监禁、5000加拿大元以下罚金,或处以3年以下监禁、1万加拿大元以下罚金。
  欺诈行为主要表现为破产人在首次破产事件发生之日前一年内或之后存在隐瞒、销毁、伪造或遗漏有关破产财产的账簿或文件,通过虚假陈述而获得信贷或财产,隐瞒或转移价值50加拿大元以上的财产或破产人所欠或应得的任何债权债务,故意赊账且未提供担保(但商人进行正常贸易活动的除外)以及为非法牟利而与他人进行非法交易等。破产人还应当负有全面并真实地回答相关询问义务,若违反此义务,破产人同样会遭受破产刑事责任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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