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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疑罪从无的立场必须坚定不移(一)
作者:张梅 律师  时间:2021年02月08日
       社会高度关注的王书金故意杀人、强奸一案,历经十多年的漫长诉讼,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两度复核,如今终于有了最终结果。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核准了王书金的死刑。
  就王书金案的最终结局,鉴于其强奸4人并杀死3人、杀害未遂1人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核准其死刑于法有据,也符合当今社会的主流观念,因而不是本文讨论的重点。
  本文主要讨论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因为其与聂树斌案的纠葛,即所谓的“石家庄西郊案”的“一案两凶”,是不是非此即彼关系;二是王书金主动供述“石家庄西郊案”系其所为,是否属于重大立功。
  先说第一个问题。“石家庄西郊案”,从一开始的“一案两凶”,到如今的“两案皆疑”,这个结局令那些主张两案非此即彼的人们无法接受。聂树斌案的再审结果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疑罪从无处理已然受到不少的质疑,但因为王书金案其时仍在复核程序之中,最终结果仍未明朗,因此这个疑罪从无似乎勉强可以接受,而如今王书金自认凿凿的“石家庄西郊案”又是一个疑罪从无,不免让人有些失望,对于受害人及其家人而言,这样的结果虽在意料之中,但未必是他们内心期待的。
  众所周知,非此即彼的说法是没有事实依据的、不科学的,案件之间的关联必须依靠证据来证明,而不能依赖人们的想象、猜测。若依此说,“石家庄西郊案”如果不是聂树斌干的,真凶一定就是王书金。反之,现在不认定王书金实施了该起犯罪,那就意味着真凶非聂树斌莫属。如此不就反过来影响到了聂树斌案件的再审改判结果,岂非宣告给聂案平反是错误的?这就好比是跷跷板,摁下了这头,又翘起了那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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