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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如何判定故意伤害罪追
作者:张梅 律师  时间:2021年06月11日


涂某怀疑妻子方某和周某有不正当关系,便和朋友闯入家中殴打周某,周某拿起水果刀捅伤涂某,法院认定周某犯故意伤人罪。周某辩称,自己被两人按在地上殴打,属于正当防卫。


据多方供述,案件事实具体如下,涂某一直怀疑妻子方某与周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遂心生报复之意。2019年8月17日晚上9点左右,小王和朋友高强一起来到妻子方某位于市区的家中,敲门进入后竟然遇到了周某。涂某见到此情此景,瞬间怒火中烧,与周某厮打起来。朋友高强见状,非但没有来开二人,反而与涂某共同将周某按在地上殴打。被按在地上的周某毫无反手之力,顺手拿起放在客厅桌子上的一把长约30公分的水果刀,对二人一阵乱捅。毫无防备的涂某和高强随即被捅伤,后三人被屋内的方某及其妹妹和母亲制止。经鉴定,涂某为重伤二级。
检察院认为,周某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法院依法判处。周某辩称,案发时,自己被两个人按在地上殴打,情急之下顺手拿起桌上的物体,自己当时根本不知道手里拿的是刀。自己在当天受到了方某的邀请才进入房间,却无故被涂某、高强按在地上实施殴打,自己的行为属于明显的正当防卫,不应当负刑事责任。后经查证属实,周某自愿赔偿给涂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万元,涂某书面谅解了周某。
法院经审查认为,周某辩称自己并不知道手里拿的是刀具,并不符合正常人的认知。首先,周某供述其看见桌子上有工具后才抓来使用;其次,周某所持尖刀长约30公分,在持有时应该能够意识到是刀具;再者,经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涂某的右胸部属贯通创,证实周某实施的是捅刺行为。


综上所述,周某在遭到涂某、高强的殴打时,持刀防卫并致一人重伤,一人轻微伤。该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依法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考虑到周某积极赔偿,取得了涂某的谅解,法院最终判定周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又是一起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典型案例,对于类似案件,民间大多支持周某构成正当防卫,任谁被两个人按在地上殴打,都无法清醒的掌握好防卫的程度。但通常情况下,只要殴打行为并未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持刀过度防御的行为都有可能被认为防卫过当。
我国法律规定,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要构成正当防卫,首先要保证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比如别人已将你殴打完毕,你追上去将对方打成轻伤以上,就属于事后的泄愤行为。其次,正当防卫也不能超过限度,比如三个人对你拳打脚踢,你直接用刀将对方捅成重伤,也属于明显的防卫过当。


当然,事事都有特殊情况,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可以实施无限防卫。比如女子面对歹徒抢劫,将对方捅杀身亡,也属于正当防卫,不用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