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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打劳动官司之前务必先整理好证据
作者:张梅 律师  时间:2021年06月15日


用人单位没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看起十拿九稳的劳动官司,这位武汉的老铁居然输了,个中原因其实很简单,同样的错误,或许你也会犯!
武汉的彭某在武汉的一家公司工作了一年一个月,岗位是后勤杂务,平时的工作主要是帮老板和老板娘开车,采购一些办公用品等等,入职前约定好了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工资5000元/月,但是试用期过后,老板以各种理由推诿。忍无可忍之下,彭某在咨询律师后,于今年3月份以未缴纳社保为由向公司提交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并随即提交了仲裁申请,主张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等合计8万多。
昨天,彭某收到了仲裁裁决书,结果令人大跌眼镜,仲裁委驳回了彭某的全部仲裁请求,理由是彭某没有证据证明彭某和公司构成劳动关系。彭某说明明是在公司工作了一年多,公司没交社保,劳动合同法不是规定的很清楚吗?法律规定没错,但彭某提供的证据明显不足以证明双方构成劳动关系。仲裁员根据现有的证据,也只能如此裁决。
仲裁申请时,彭某提供了和老板娘的微信聊天记录,以及老板娘微信转账给彭某发工资的记录,还有彭某向老板娘报销买菜、加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的记录等。非常可惜的是,公司有4个股东,虽然给彭某转账发工资的是控股大股东的老婆,但老板娘并不是公司的股东之一,彭某也没有提供其彭某任何能够证明和公司存在关联的直接证据。


仲裁庭审时,公司直接否认聘请过彭某,而是狡辩彭某是老板娘聘请的私人司机,与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公司不对彭某实施管理,也不直接支付工资,彭某和老板娘个人构成劳务关系。虽然彭某也竭力辩解入职前填写过入职登记表,也提供了考勤表,但公司也都一口否认了!
类似的“惨剧”,其实有很多,很多劳动者都把劳动仲裁想的太简单,以为只要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拖欠工资,打官司就是稳赢的事情,但结果却往往令人大失所望。关键原因就在于,彭某们在提起仲裁申请之前,未能整理好证据,连最基础的证明存在劳动关系问题都没有解决,而如果一旦无法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那么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加班工资等等一切主张就都不可能得到支持!
所以和公司打劳动官司之前,务必先整理好证据,尤其是证明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