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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数字化时代下就业问题
作者:张梅 律师  时间:2021年07月27日

律师说:数字化时代下来临催生了许多新岗位,就业呈现出新的特点。这些岗位党总真正体现数字时代新就业特征的是:众包骑手及其他类似的网约车司机、代驾司机等。

  
律师说:此类人群具有矛盾的属性:首先,其能够自主决定是否工作、何时工作以及何地工作,不同于劳动关系下受拘束给付劳务的特征;其次,其通过平台获得收入,与平台之间形成经济从属性,并且因“平台积分”而必须受制于平台规则;最后,其无法参与平台规则的制定,也不能变更合同条件。由此导致的法律困境是,众多骑手与平台之间存在的关系不符合劳动关系,无法纳入现行劳动法调整,而他们的弱者性或者说社会保护必要性又是现实存在的,相当于处于无法可依的境地

  
律师认为:问题的症结在于平台权力缺乏有效的法律制约,使其能够在平台生态系统内恣意妄为,为追逐效率和利润而对各参与者“极限施压”。这种压力除对参与者造成重压之外,也外溢到社会公共领域,最典型的就是一些外卖骑手在系统算法的压力下逆行、闯红灯、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规则,盲目追求快速、高效是一种隐患,其行为增加了交通风险,也因此发生了多起交通事故,骑手和行人均有伤亡。
律师认为:在立法领域应当为这些新兴就业者填补空白,让其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