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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三胎政策下招工
作者:张梅 律师  时间:2021年07月28日

女职工的区别保护由来已久,要说力度之大得从国家出台了这个政策开始。HR圈动荡了,招聘时不能问婚姻,不能问生育,招聘时不是如鲠在喉么,心里那真叫一个苦。这次国家又出了三孩政策,HR心里更苦了,好不容易招来的员工,活没干几天转身就怀孕了。怀孕本不要紧,要紧的是一怀孕就不来上班了,工资、五险一金照旧,谁能吃得消?法律还要强保护,不能随便让人走,但不让走老板可能又会黑脸。这就需要HR在招聘时提升识别能力,通过招聘环节辨别出应聘者的生育观念。当然此举并非是要限制女员工怀孕,而是为避免隐孕入职或入职后立即怀孕等将入职作为怀孕生育避风港的此类人。

律师说:鉴于前述的规定,HR在招聘时若想要了解婚育情况或婚育观念,建议可从友善特别是隐晦的角度去询问。在做以上沟通和了解的过程中,更多的是进行价值观的碰撞,就像原阿里的人力掌门彭蕾讲其要招聘与公司气味相投的人。此处的气味相投其实就是指价值观。对于怀孕以及怀孕后是否立即请假等,这些行为的实施也是价值观的外在体现。招聘作为识人环节,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招聘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识人、辨认能力,也需要从简短沟通过程中的讯息迅速进行加工分析的能力。在三孩放开的当下,我们认为这样的招聘识别能力的提升就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