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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谈外来务工妇女的劳动权益保障制度
作者:张梅 律师  时间:2021年08月04日

为了切实保障外来务工妇女合法的劳动权益,从源头上维护她们的合法劳动权益,应当在现有的基础上建立适应外来务工妇女实际特点的劳动权益保障制度。我国现在的制度,如《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从条例本身上来说都是比较完善的,但是也存在着一定的实际操作问题。以《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为例,虽然早在 1988 年就发布了此规定,2012 年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可以说条例在保护妇女合法劳动权益方面日趋完善。但是,条例的规定并没有得到很多女性的欢呼声。

究其原因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这一条例只有“体制内”的女性工作者才有可能享受,而不少招工企业,虽然不敢明目张胆地说不招聘未育女性,但在实际招聘过程中,往往授意招聘主管内部掌握尺度,以其他各种理由将未育女性拒之门外。而外来务工妇女由于本身就缺乏法律知识,文化程度也较低,她们很少意识到这也是违规甚至于违法的事情。因此,如果条例的实施没有措施配套,就会出现国家越是想保护,女性就越难找工作的恶性循环状况。我们应当注重条例的可操作性,不但要明晰应当如何进行实际操作,更要对违法、违规等行为的界定和处罚作出应有的具体、详实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