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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套路贷和高利贷的区别
作者:邓普云 律师  时间:2019年01月22日
套路贷和高利贷的区别1、行为目的不同。“套路贷”目的是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而高利贷出借人希望借款人按约定支付高额利息并返还本金,目的是为了获取高额利息。2、虚增数额的名目不同。“套路贷”中虚增数额部分一般是以担保或类似名目出现,高利贷中本金之外的数额往往以利息名义设定。3、侵害客体不同。“套路贷”侵害客体多、社会危害大,不仅侵害被害人财产权、人身权,还危害公共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甚至挑战司法权威,严重妨害司法公正。而高利贷主要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4、法律后果不同。“套路贷”在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借款本金和利息不受法律保护。而高利贷体现了双方意思自治,借款行为本身及一定幅度内的利息(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36%)是受法律保护的。5、借款人对本金之外的数额主观认识不同。“套路贷”的借款人(被害人)往往在签订借款合同时被告知如正常还款,虚增数额不需归还,故主观上认为对虚增部分不必偿还;高利贷的借款人对本金之外的高利息部分需要偿还在签订合同时即明知。6、出借人对“违约”的态度不同。“套路贷”中的犯罪人员为了达到占有虚增款项的目的,让被害人在约定期限内无法还款,而不得不“违约”;高利贷的出借方希望借款人尽早还本付息。(如有侵权联系删除)(来源:智选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