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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责任分配相关规定——责任负多少?
作者:邓普云 律师  时间:2019年01月23日
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
1、过错推定责任,是指若原告能证明其所受的损害是由被告所致,而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法律上就应推定被告有过错并应负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 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不考虑行为人是否存在主观上的过错,都要对造成的他人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无过错责任原则推定过错责任原则,虽然受害人对加害人主观上的过错都不负举证责任,但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1)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充分必要条件;而推定过错责任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或标准,因而它仍属于过错责任的范畴,是过错责任原则适用的一种特殊形式。
  (2)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立法思想,并不在于对“反社会性”行为的制裁,而是对于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并以保险制度和损失分担制度为基础来实现损害分配的社会化,因而无过错责任不具有制裁不法行为并预防不法行为发生的作用,已失去了法律责任所固有的含义;而推定过错责任的立法思想仍在于对加害行为的非难,仍以过错作为确立责任的最终要件,民事责任仍有行为人承担,而不是通过保险制度等有社会分担损失,因而推定过错责任保持了民事责任教育和预防的作用。
  (3)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行为人一般不能以自己无过错而主张抗辩。由于无过错责任并非绝对责任,行为人也可基于法律规定的特别事由而主张抗辩,从大多数国家的立法和规定来看,一般只承认不可抗力和受害人重大过错作为其法定抗辩事由,而不承认受害人的一般过失和意外事件作为其抗辩事由;而推定过错责任,由于采取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加害人只要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可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对加害人的抗辩事由没有任何限制。
过错推定责任(推定过错责任)
1、过错责任:有过错负责,无过错不负责,一般由被侵权人举证;
2过错推定:既定加害主体有过错,需要加害主体自己证明自己无过错,仅由加害主体举证(举证倒置)
综上,过错推定是过错责任的特殊形式,而举证责任是区分二者的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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