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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区分直销与传销
作者:邓普云 律师  时间:2019年01月24日
 
一说到传销,人们深恶痛觉,因为许多人被其所害。
非法传销,通常也是以公司的组织出现,有些也是有店面,和许多公司在形态上相似,但非法传销,在入会时要收取巨额入会费,或是购买大批的产品,而且不能退货,或是退货条件相当苛刻。他们的会员必须找到人来垫背,把货品直接给下线才能赚到钱,否则就要囤积大批的货品,造成货塞满屋,经济上收到极大损失。
非法传销,多是将厂家粗劣的产品卖给传销最上层的人,上层再将货品逐层下传销给下线会员,每一层都要加上一层中间利润。这种借着商品的转移而专区中间利润的所谓简介贩卖或是,在贩卖,使得商品和价格相差甚远,而且传销的层次越多,商品价格就有越高,使得底层人员的产品根本卖不出去。非法传销者往往许诺极高的回报率,以此来欺骗那些基于急于创业发家的人,通过不断发展下线的方式,使组织在很短的时间里急速膨胀,受害会员众多,很容易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由于非法传销是利用组织发展形态来牟利,所以以金字塔的造型发展,越是上端的获益就越大,而且还可以用巨额会费换的地位,再谋巨利
而直销公司,则是以商品为媒介,参加着以劳务介绍他人购买公司的产品取得佣金或奖金,着是直销公司和非法传销的不同。
罗麦董事长汪静应邀到北京,揭示了非法传销及变相传销的九大特点:、
第一:拉人头。参加传销的人主要业务是介绍他人参加传销而非法销售产品。
第二:先得付费用。以给付金钱或认购商品等方式,交纳高额的入门费,作为加入,介绍他人加入,个人发展下线,取得相应名衔和职位等条件,并从新成员缴纳的费用来获利。
第三:传销者的收入并不是来自产品,而是来自参加者的入门费,培训费,资料费或强行购买产品的费用等。
第四:传销参加者之间互相传卖产品,合法的直销企业则是单向售卖自己企业的产品。
第五:凡是传销的商品都规定,不准退货或者设定苛刻的退货条件。
第六:传销的经营者对参加者许诺以高额回报。
第七:已转型的原传销企业推销人员发展下线销售产品时层层加价
第八:传销产品销售的价格高于公开市价牟取暴力。
第九:传销经营者对参加者的报仇或商品的质量,用途,产地,等做虚假宣传,诱人加入或销售等。


合法的直销经营和非法传销最根本的区别就是:非法传销,是从你身上炸财,而正规的直销公司则借着实际的商品,和你一起创业。
那么在现实生活种应该怎么来区分直销与非法传销呐?
第一:在直销活动种,直销商和直销企业通常会以销售产品为导向,其销售过程始终将把产品销售给消费者放在第一位。
而传销活动则不一样,传销商和传销企业在开展传销活动的过程中,通常会以销售投资机会和其他机会为导向,在其整个过程中,始终把,创业良机和致富良机的沟通和贩卖,放在第一位,与正当的直销活动完全不同的是,他们并不关注和推荐产品的销售。
第二:在直销活动中,直销商在获取从业资格时没有被要求缴纳高额入门费,或购买与高额入门费价格等量的产品。而在传销活动中,传销商在获取从业资格时,一般会要求缴纳高额入门费或者购与高额入门费等价的产品。
第三: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所销售的产品通常会有比较公正的价格体系,这种价格体系是经过物价部门专门批准的,体现出销售过程中的公正性,而且其产品有正规的生产厂家和先进的生产设备及其工艺流程,在出场被销售的工程中,生产厂家均为其配备了各种齐全的生产手续,有品质的保证。而传销活动中,由于其从业人员本身所贩卖的就是一种投资行为,所以对于产品并不关注,他们所关注的是投资回报的比例问题和投资回报的速度问题,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只是一个可流通的道具。

  第四: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的主要收入来源有两个方面:一个是直销从业人员自己销售产品所得到的销售佣金,者是直销从业人员的长期的根本收益,其收入的多少完全由直销从业人员的销售绩效来决定:二是企业根据直销从业人员的市场扩展情况和营销组织的建设请款所给予的管理奖金,而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的收入只要来自于其扩展营销组织(发展下线传销从业人员)时所收取的高额入门费,而不是来自于长期的产品销售所得到的正常佣金。
第五: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人员在其从业工程中通常会有岗前,岗中,岗后的系统培训,其内容包括产品培训,营销技术培训,客服服务培训,政策法律培训,等等。在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虽然也有可能接受在直销活动中所推出的各种教育培训,但是它在形式上往往徐晃一枪,他们更推荐在从业过程中大规模的刺激活动和分享活动,其内容比较单一,多为刺激式的观念改变,其目的就是诱导听课者赶快埋单从业或加大从业力量。
第六: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和直销企业通常在其直销系统文化的建设中会专门强调按劳芬分和勤劳致富等原则,把直销活动当成一种正常的创造财富和分享财富的活动,其传播的是所以的收入均来自于自己的付出,主张在营销技术上精益求精。而在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和从事传销活动的企业通常在其传销系统文化的建设中会专门强调,一劳永逸,一夜暴富,等价值观和原则。
第七: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企业和直销从业人员最终的营销目标就是打造越来越多的忠诚客户群体,这些消费群体信任公司和公司的产品,愿意长期消费公司的产品,忠实于公司的品牌。而在传销活动中,从事传销活动的企业和传销从业人员的始终目标往往是捞一票就走,迅速致富,因而他们采取的方式往往就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机会贩卖,他么并不强调产品的重复消费和发展,维护忠诚客户,不推广忠诚消费者的魅力系统。
第八: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的工作在前期主要是开发消费客户并销售产品给这些客户,但随着消费客户越来越多,其工作重心边逐渐进行了转换:即由前期的开发消费客户转换为管理消费客户,并且在管理消费客户的工程中,及时准确的像各种消费客户提供各种消费咨询,售后服务。而在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的工作自始至终不会有什么变化,即老是围绕者额,寻找下线,拉去人头,模式发展下线组织的工作重心展开。
第九: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企业通常会要求本企业的直销从业人员了解国家关于直销问题的各种政策法规信息,并自觉遵守各种政策法规,合法缴纳各种税金,尤其是个人所得税税金。而在传销活动中,从事传销的企业,通常的做法是,截断各种通往从业人员的政策信息流系统,不鼓励自己的从业人员干活多了解各种政策法规信息,也不会反复强调其作为一个贡品的责任和业务。
第十: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企业和直销从业人员通常会制定,和执行良好的消费者利益保护制度。这种保护制度一般有三种途径:一是把品质优秀的产品和卓越的服务体系源源不断地提供给消费者,二是在消费者购买企业产品和消费企业产品的过程中,制定时都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执行无因退货制度,三是针对由于企业原因给消费者造成的权益损失有良好的赔偿制度,即一旦消费者权益受损,直销企业或直销从业人员必须采取各种形式对消费者进行补偿。而在传销活动中,由于从事传销的人员通常是以产品作为拉取人头,发展下线的一个道具,所以其交易一旦完成,就不允许退货,也往往伴随着各种各样的苛刻条件,在传销活动中企业不按国际惯例进行正规的冷静期制度,即使是形式上有所设置,在实际执行中也会衍出各种各样的障碍体系出来。因此在传销活动中,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是极难得到维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