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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2017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的注意事项
作者:邓普云 律师  时间:2016年12月01日
 1、婚内财产协议包括什么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的时间和个数。
  (2)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3)夫妻财产分割后,如何转移给对方,如:房产过户。
  (4)夫妻财产分割后,共有的不易分割的财产处理的具体方式。
  (5)约定履行协议的时间范围。
  (6)违反协议的责任。
  2、婚内财产协议要满足什么条件?
  (1)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2)协议主体必须是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夫妻双方;
  (3)协议主体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协议客体必须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婚前财产;
  (5)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3、签订“婚内财产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婚内财产协议”一经签订,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反悔或撤销。
  该协议一经签定,对夫妻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除非能证明签订该协议时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情况,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反悔,夫妻双方一旦发生离婚纠纷,可以按照该协议约定的内容来履行。
  律师提醒:婚姻并非儿戏,所以希望大家在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冷静理智,千万不要出尔反尔,否则很有可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特殊情形:正如前文所述,协议已经签订后是不得随意反悔或者撤销的,但是法律规定的一种特殊情形例外,那就是: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时,在没有完成房屋变更登记前,是可以反悔并撤销赠与的。
  (2)“婚内财产协议”中对夫妻债务的约定对债权人是否具有约束力?
  由于夫妻双方的“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后,不一定会进行公示,不能推定债权人必然知晓该协议内容。所以当债权人不知道协议约定内容时,该协议对外不具有约束力,此时债权人可要求夫妻双方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是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债权人知晓该协议约定的内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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