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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安置房房产证费用有哪些
作者:程智华 律师  时间:2018年02月28日
内容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若要将安置房上市交易的话,则首先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当然,从他人手里面购买安置房的,也需要办理了房产证之后,将安置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的,那么才算是取得了所有权。而这个过程中会涉及到一些费用,那究竟安置房房产证费用有哪些?下文中律师365小编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安置房?
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
二、安置房房产证费用有哪些?
安置房过户费用如下:
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4、核档费:50元/宗。
5、契税:税率为3% ,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交易价格429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6、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7、营业税及附加: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8、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①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②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在购买安置房的时候,如果此时安置房的房产证尚未办理下来,建议最好不要购买,否则自己可能就要承担加大的风险。而在对方取得了安置房的房产证之后,自己进行购买的话也是要及时的进行过户才好,不然购房的目的就有可能落空,而对方也有可能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