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律师随笔

人民法院如何审理刑事申诉案件?
作者:程智华 律师  时间:2018年12月27日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诉人包括当事人(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进行申诉,既是《刑事诉讼法》赋予申诉人的一项诉讼权利,也是公民行使宪法权利的一种体现。对于想要申诉的当事人都想明白同一件事,那就是人民法院如何审理刑事申诉案件?下面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人民法院如何审理刑事申诉案件?相对来说,受理申诉是比较容易,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行,但是决定再审比较难。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原来是一审案件的,应依照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或者是抗诉;原来是二审案件的或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依照二审的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对于刑事案件,二审可以书面审理,也可以开庭审理,但是对于以下三类案件必须开庭审理:1、经阅卷和调查认定事实不清楚的上诉案件;2、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3、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派人员出席法庭。法律对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的时间做出了规定,其应在作出提审或者再审决定这一天起的3个月以内审结,特殊情况下需要延期的,最多不得超6个月。人民法院如何审理刑事申诉案件你了解了么,正义虽然会迟到,但永远都不会缺席,决定申诉后一定要准备好证据。证据是最重要的东西。现在社会发展迅速,法律的规则也在不断的细化,我国关于刑事申诉的法律做了明确的规定。若您相关法律问题,请点击下方在线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律师一对一帮助,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中顾法律网律师。文章来源网络,侵权通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