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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修辞学视角下的现代民法典
作者:程智华 律师  时间:2021年02月03日
修辞学视角下的民法典,是浑厚柔和的椭圆弧,每一个角度都包容着冲突利益的碰撞与磨合,平衡协调是其要义;
是色彩斑斓的万花筒,每一面视图都倒映着芸芸众生的剪影,平等公平是其核心;
是别具一格的盆栽木,每一次修剪都孕育痛并快乐着的成长,发展变革是其基调;
是典雅辉煌的古建筑,每一根线条都在勾勒和谐的比例,以人为本是其精髓。
01 浑厚柔和的椭圆弧
传统民法诞生之初,俨然是个棱角峥嵘的立方体,张扬着锐利的锋芒,唯恐错过利益格局间一丝一毫的缝隙;现代民法典早已进化为和谐的椭圆,有分离、有重合,有独自绽放的精彩,更有一齐迸溅的灵光。
传统民法如阳春白雪般不食人间烟火,现代民法典经营着柴米油盐、阅尽尘世疾苦。传统民法标榜自然理性,现代民法典把更多关注的目光投向了偏僻狭仄的角落。
传统民法更关注意思自治,私权自由是其出发点和归宿; 现代民法典则如一条横贯公私法领域的彩虹,张扬了激情,沉淀了理性,融汇着不同法域的特色,彰显出和谐的基调。
02 色彩斑斓的万花筒
在传统民法慈母般的眼眸里,芸芸众生皆是充满智慧的理性人,时刻掌握精准全面的信息,做出明智成熟的判断,只欠一双翩跹的羽翼便可飘然成仙。的确,传统民法关心形式正义,以抽象的人格平等为假设条件,强调机会均等、一视同仁,而未能从真正意义上关注个体差异、收入差距、贫富分化,以及由此导致的机会不均等一系列问题。
现代民法典更注重贯彻机会公平理念,主张参与市场交易的主体,无论其实力、地位有何差别,都应平等地参与竞争,并将结果公平引入自身的价值体系,进一步彰显实质正义的价值。
03 别具一格的盆栽木
诚如马克思所言 ,“立法者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传统民法多以裁判规范为主,系对约定俗成的交易习惯及传统风俗的确认。它不是立法者智慧的结晶,也不是任何主体创造的产物,而仅仅是法律对自然状态的生动介入。岁月的恒久历练,孕育了山间独自盛放的玫瑰,汲取天地精华,吐纳日月风霜,盛放大气的精彩。
然岁月无情,风霜如剑,需要辛勤的园丁适时修剪凌乱的枝丫,方能实现更为精密的制度安排。的确,传统民法多以任意性规范为主,注重调整方法的自治性,现代民法典在此基础上适度纳入行为规范及强制性规范,强调充分保证个体效益实现,并更加注重对于社会整体效益的维护。
04 典雅辉煌的古建筑
有位哲人说,建筑是凝固的音乐;我想说,法律是流动的建筑。纵观民法典,高屋建瓴的逻辑构建宏大的理论体系,严谨精密的概念拓展周延的实践视野。一切都可以用巴台农神庙上睿智的箴言作为解答:人是万物的尺度,是世界上最可宝贵的财富。
是的,当以个人本位和意思自治为核心的传统民法用丛林法则演绎残酷的马太效应,现代民法典早已辗转锐利的刀锋,以充满温情的双手抚摩弱者的头颅,庇佑阳光背面的芸芸众生,并以一系列独特的制度设计彰显了以人为本的深厚底蕴。
同样,民法典亦贯注了与时俱进的理念。而社会现实的变迁及司法政策的演变,亦在时刻刷新着我们的认知。
诚然,法律发展变革的速度永不停歇,思考与学习民法典的进程同样无法止步。翻阅民法典,我们共同经历跨越时空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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