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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
作者:程智华 律师  时间:2021年07月22日
2021716日,陈某某为博眼球在某微信群中发布了杭州发生敲门杀人案件的不实消息。后群内好友截图转发引起了较高的舆论关注与社会恐慌。717日杭州市公安局分局。依法查处此案。根据。中国和文化国战管理处罚法一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定性。对陈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八天的处罚。

我们需要注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造成影响,但尚未达成情节严重的,传播范围有限的,当事人将被警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扰乱公共秩序予以行政拘留等处罚。如果情节严重,则当事人将涉嫌构成《刑法》所规定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量刑可以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当事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法定刑一般为15。明知是虚假信息,还编造故意传播引起社会动荡,不利于社会稳定与长治久安是对法律秩序的挑衅,可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在长生活中,我们应当坚持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更不能认为网络是法外之地,共同营造文明安全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