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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民申字第2073号本案系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主要审查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是否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具体包括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是否享有实体权益,二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享有的实体权益能否排除执行。即,如果当事人对于执行标的不享有任何实体权益的......
【案情】2012年5月6日,孙某骑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时与对向驶来的李某驾驶的货车相撞,造成孙某受伤住院治疗的严重交通事故。嗣后,经交警队认定,李某负全责。孙某伤愈,因赔偿问题与李某协商不成遂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院,法院判决李某赔偿孙某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2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仍不履行赔......
第三,案外人基于合同关系请求交付特定不动产的债权与申请执行人的金钱债权属于不同种类的债权,其受偿的先后顺序是不同的,不具有平等性。上述第一种观点以债权具有平等性为由认为案外人的债权不能排除强制执行,没有法理依据。债权具有平等性,应是指同一标的物上成立的内容相同的数个债权,其相互间是平等的,在效力上不存在排......
二、关于物权纠纷案件的审理问题物权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支柱性法律。物权法理论性强,与国家的基本政治经济制度联系紧密,同时,对物权的保护又分散在各类民事纠纷案件中,审理难度大。最高法院民一庭经过几年的酝酿和反复研究论证,就物权法中涉及登记、共有、善意取得等问题起草的司法解释即将出台。这......
二、第二个要件——查封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关键词二:“占有”“占有”首先是自然事实概念,意思是对物的控制支配状态,同时,具备合法依据的“占有”又上升为法律事实,是一种法律保护的事实状态。对于买受人“直接占有”、自行居住,符合“占有”条件基本没有疑问,但在买受人“间接占有”不动产时,是否符合《异议复......
张树俊对案涉不动产是否享有足以排除执行的物权期待权考虑到实践中不动产登记制度尚不完善,对于买受被执行不动产等需要登记财产的案外人而言,即使没有取得物权,但如果其因为合同而对该财产享有的物权登记请求权等债权符合物权期待权保护条件的,人民法院也不能执行。法律之所以要对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之物权期待权进行保......
一、本案定金的性质界定定金是担保合同债务履行的方式。我国法律对(《担保法》第89条、《合同法》第115条)给定金下了这样一个定义:“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
小王与小李于2009年1月14日通过中介签订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小李将坐落于江阴市大桥二村的一套房屋转让给小王,总成交价432万元,付款方式为2009年1月14日小王付购房定金10万元,2009年2月28日再付款270万元,最晚不超过3月30日,余款152万元以小王办理贷款到位再行支付为准。合同签订当天,小王支付给小李定金10万元......
原告吕洪丽诉称,2015年8月29日,原告与被告及第三人就坐落于天津市和平区×房屋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原告系买方,被告系出售方,第三人系中介方。房屋价款190万元,原告于合同签订时向被告支付定金5万元,向第三人支付中介费1.9万元。为办理过户手续,原告垫付评估费1000元。合同约定,原、被告应于2015年9月30日前到......
原告徐卓锐诉称:2015年12月8日,原告徐卓锐与被告郑志坤、温宇翔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原告购买两被告名下坐落在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孙文东路839号尚城花园11区2幢XX房的房屋;成交价为633000元;原告在签订合同之日向两被告支付定金150000元,在办理过户手续时支付第二部分购房款328000元(含原告取得产权证时转为首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