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春华律师.金博大律师事务所专职.主办律师.中国民主同盟盟员.河南省法学会会员.民盟河南省委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执业以来.勤于思考.严谨执业.处理过大量非诉和诉讼法律事务.业务专长:对房地产.公司企业.合同纠纷.医疗事故等法律事务有着浓厚的兴趣和较深入地研究.并办理多起民事.经济等重大法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良好的职业素养.突出的成绩.勤勉敬业精神赢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本律师愿以[专业队伍.专业意见.专业努力.专业效率专业评价"为服务宗旨.为每一位委托人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