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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以案说法:且看她如何争取合理补偿的(遵义案件)
作者:沈玉潮 律师  时间:2017年08月24日
以案说法:且看她如何争取合理补偿的
案情简介:
2014年,田女士位于遵义市某县某镇某区七组的合法房产纳入拆迁范围内,拆迁方给出的补偿方案极其不合理,田女士多次与拆迁方协商,但是拆迁方仍不肯给出合理补偿。于是,田女士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来到了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找到了沈玉潮律师,在沈玉潮律师的帮助下,通过开庭审理,确认房屋征收行为违法田女士的合法诉求得到了人民法院的支持,最终确认了该房屋征收行为违法,使得田女士的房屋拆迁补偿增加了50多万,也维护了田女士的合法权益。
律师解疑:
 沈玉潮律师介入该案件后,先向当事人了解了相关的案情,经过细致地分析,为田女士制定了严密的维权方案。
首先,沈玉潮律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获取该房屋征收行为的相关文件,来确定该房屋征收行为的不法性。
我们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获取了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具体内容,田女士位于某市某县某镇某区七组的合法房产纳入上述规划范围内。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存在非法剥夺其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申请听证权及严重侵犯田女士财产权等诸多违法情形,属于违法许可文件。
于是,我们向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违法并予以撤销。理由如下:(1)被申请人在缺失选址意见书的情况下,违法作出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在缺失前置立项文件的情况下,颁发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行为(3)该建设项目属于打着以公共利益需要的旧城改造项目,违法实施商业开发的违法征收项目。(4)被申请人作出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明显属于用公共利益项目的外衣,实为为违法征收服务的行为。(5)被申请人在作出行政许可的同时,未依法履行告知义务,侵犯了田女士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以及申请听证的权利。
其次,我们向某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某市某县人民政府作出的县府房征补n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违法并予以撤销。理由如下:(1)前置文书房屋征收决定存在诸多严重违法之处,该项目明显不属于以公共利益需要的旧城改造工程,而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商业开发项目。(2)在该地区房屋征收过程中进行的评估程序严重违法。(3)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中并未包含对土地使用权人予以补偿的任何内容。(4)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严重的事实认定错误。(5)并非出于公共利益之目的的征收违反《宪法》和《物权法》的规定。
最后,沈玉潮律师以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被告为田女士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撤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存在非法剥夺田女士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申请听证权及严重侵犯田女士财产权等诸多违法情形,属于违法许可文件。以某县人民政府为被告为田女士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撤销被告作出的县府房征补n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该房屋是田女士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而某县政府在征收该房屋工作中,存在大量的违法行为,并非法剥夺了田女士的相关权利;并且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属于违法实施征收、评估程序不合法及存在对房屋的性质等事实方面认定错误等诸多违法情形,属于违法文件。最终,在沈玉潮律师的坚持努力和田女士的完美配合下,田女士的合法诉求得到了人民法院的支持,确认了该房屋征收行为违法;维护了田女士的合法权益,使得田女士的房屋拆迁补偿增加了50多万,也赢得了革命性的胜利。
律师说法:本案中违法事实非常明显,无论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还是县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都存在违法性。有些当事人会认为政府机关作出的文件都是“红头文件”,觉有不可对抗性。即便认为这些文件不合理,怎么可以这样侵犯我们的权益,也不会想到去诉其的违法性。我们律师在征地拆迁案件中主要是帮助当事人找出征收方的不法性,与征收方对抗制约其征收行为,为当事人争取谈判的筹码,让征收方愿意和我们谈判,甚至是主动与我们谈判,为当事人争取到其心理的合理价位!

律师资料

沈玉潮律师
电话:18618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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