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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征收方小心机(三)——不早点搬迁,很有可能房屋会被强拆
作者:沈玉潮 律师  时间:2018年07月12日
征收方小心机(三)——不早点搬迁,很有可能房屋会被强拆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许多被征收人会存在一种思想误区,即如果不按照征收方的要求尽快搬迁,则自己的房屋会被强拆。
实际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因此从2011年起,法律法规就明确规定了禁止“暴力拆迁”的行为,也即因为被征收人不搬迁就“强拆“房屋的行为是违法的。
征收方小心机(三)——不早点搬迁,很有可能房屋会被强拆
但是即便知道上述强拆行为是违法的,由于征收方是政府工作人员,迫于压力,许多被征收人还是会乖乖搬迁。实际上如果遭遇强拆行为,是可以使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的。
因此即便最后可能会面临房屋被强拆的局面,也一定不能为了逃避强拆而随意签订对自己不利的征收补偿协议,搬出房屋。因为即使自己的房屋被强拆,还是可以使用法律武器要回自己应得的补偿款,但是一旦自己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就表明自己认同了征收方提供的征收补偿费,即便之后想要维权也很难成功。
征收方小心机(三)——不早点搬迁,很有可能房屋会被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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