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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拆迁安置合同不是屋主签的,合同有效吗?
作者:王珂 律师  时间:2021年02月23日
按规定,拆迁安置合同是被拆迁房屋屋主和拆迁人之间签订的。但是,实际中,拆迁人在找拆迁房屋屋主签合同的时候,房屋屋主不在,为了能够尽快解决合同问题,拆迁人就找屋主的亲戚或是邻居签名。
  实际中,所谓的拆迁安置合同只要不是房屋产权人签订的,通常都是无效的,除非就是事后得到房屋产权人的追认。房屋是房屋产权人的私有财产,其他人签的话就是无权处分。
  所以,拆迁人的拆迁安置合同上没有你的签名的话,那么即使他想主张拆迁房屋的权利,那么也是不可以的。
  但是,这里需要注意一点,就是经常有人亲戚或是邻居是替屋主看管房屋的,那么即使他们本身有管理权,但是代签拆迁安置合同其实就是超越他们看关房子的权限,因此,这份拆迁安置合同可能就会变成效力待定的合同,只有等到真正的屋主出现,并追认了这份合同,那么,合同才是有效的。
  因此,如果你是叫你家亲戚或者邻居看管房屋的话,那么这份拆迁安置合同照样得得到你的认可才是有效的。要是对方依旧没有取得你的同意,就执行了合同条款,造成你损失的话,如果是开发商,那你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其实,不管是上面哪种情况,所谓已签的拆迁安置合同在现在就是还没得到法律效力的,所以,拆迁人要是想要动你家房子的话,你都可以去法院告。
  当然,要是对方是政府什么的话,那么建议你可以先走走行政复议的途径解决。你要申请行政复议的话,就是要交申请书或是口头直接跟拆迁人的上一级机关申请,接着就等着对方受理给结果。
  不过,在拆迁安置合同中一般涉及补偿款什么的,要不是你亲自签合同,那么你都将受到损失。如果损失较大,走诉讼途径维权的话,那么建议就是找个专业律师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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