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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只有使用权的房子可以继承吗?
作者:王珂 律师  时间:2021年03月16日
想要将被继承人所遗留的房产转归为继承人,就要按照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就可以了。不过,在这房屋继承的前提下,一般是要保证房产是有所有权的。
  所以,在房屋继承中,只有使用权的房子一般不可以直接继承,除非有特殊约定。
  首先,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对公有使用权房只享有使用权,或者确切地说被继承人只是公有使用权房租赁关系的承租人,那么其生前对居住的使用权房是没有所有权的,其子女或亲属不能将该使用权房作为死者的遗产来继承。
  其次,若其子女或亲属不具备成为该使用权房新的承租人的条件,则该房屋只能被国家收回。因此,一般来说只有使用权的房子不能直接继承。
  然而,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已按照政策将使用权房买下,变成已购公房,而已购公房属于私有财产,在被继承人过世后,即可由其子女或亲属继承。
  或者被继承人生前已一次性获得房子一定时间的使用权,那么该段时间的使用权可作为权益遗产,由其子女或亲属继承。例如被继承人生前花钱获得了公有使用权房30年的使用权限,但其不幸过了10年就过世了,那么剩下的20年公有使用权的使用权可作为权益,由其子女或亲属继承。
  此外,被继承人的子女或亲属与房管局协商一致,变更公房承租人,然后将该房屋买下,则可以获得房子所有权。
  现在的房产价值一般不小,所以如果有被继承的房产,而你又不清楚继承的规则的,建议可以在必要的时候找个擅长处理房地产纠纷等方面的律师咨询下先,然后再做其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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