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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收房后还能主张延期交房违约金吗?
作者:王珂 律师  时间:2021年03月24日
开发商按约定交房时,购房者就要收房验收。不过,因为交付的房屋瑕疵较为隐蔽,或者有些购房者收房时根本没注意,导致收房后才发现房屋不符合交付条件。那么,这个时候能不能主张延期交房违约金,可以先确定哪些情况属于延期交房。
  实践中,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开发商延期交房:
  1、开发商没有通知交付房屋,或者按约定期限不符合交付条件。
  2、开发商通知购房人收房时,购房人认为房屋不符合约定的交房条件,并且拒绝领取房屋钥匙,并要求赔偿开发商延期交房损失的。
  3、购房人按约定收房后,又以房子不符合交付条件为由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责任。
  因此,按照以上规定,其实发现房子不符合交付条件的,并且都是在交房的时间,那么都可以认为开发商延期交房,并且需要承担违约金损失赔偿。
  所以,即使购房者已经收房,但是只要发现房子不符合交付条件,那么还是可以主张延期交付违约金的。
  并且,对于该违约金将按以下规定计算:
  1、按购房合同约定计算,如果认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业主可以要求增加违约金。
  2、购房合同中未做约定的,可以参照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计算违约金并予以追偿。
  另外,购房者收房后再主张延期交付违约金的,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并且是在两年的诉讼时效内。不过,因为每个人的情况不同,比如房屋买卖合同中做了特别约定的,如果因此难以确定是否有权主张违约金损失的,或者双方因为违约金数额计算发生矛盾的,那么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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