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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租赁合同纠纷
作者:方乐 律师  时间:2021年07月22日

租赁合同纠纷
案情分析
2006年,甲与乙签订厂房租赁协议,由甲租赁乙在建的位于向阳路约1200平方米的厂房和办公楼来开办企业。协议并同时约定,乙有义务协助甲办理企业工商相关事宜。合同签订后,甲即向乙支付了一个月房租的押金2万元及相当于一季度房租的定金5万元。乙厂房建好后,即向甲交付厂房,并同时向甲提供了XX市公安局编订门弄号牌通知,重新编订了号码。之后,甲即着手准备开办企业的资料,但在XX申请办理企业开业登记时,乙却不能向甲提供所租赁厂房的房产证,甲拟开办的企业无法在所承租的厂房内注册。
甲多次催促被告办理产权证,但被告未予办理,后甲从其他途径得知,乙是村集体企业,租赁给甲的厂房系在村集体土地上所建,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证。甲要求被告返还押金及定金,乙认为,甲可以将企业注册在他地,在租赁的房子内经营,租赁厂房没有产权证的不影响甲的经营,再者,乙在出租即已向原告陈述过无产权证的情况,甲对此事实是明知的,况且,甲已经实际使用该厂房,乙不同意将押金及定金返还给甲。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乙退还押金及双倍返还定金。

【判决结果】
在合议庭法官的主持下,甲乙两方达成了调解,原告甲搬出租赁厂房,被告乙返还原告押金以及房租。一共6万5千元

上海律师议案说法
这是房屋的租赁合同纠纷。争议的焦点主要是,
被告乙的行为是否构成根本性违约?
被告乙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根本性违约。虽然这个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没有房屋产权证的房屋也是有使用价值的,但甲租赁房屋是以开办企业为目的的,这在租赁合同中已经明确写下来了,但根据企业注册登记的法规规定,创办企业要有合法的经营场所,而界定的标准就是要有是房产证的房屋。本案的被告乙提供不了房屋的产权证,导致原告甲不能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乙的行为已经导致甲对这房子的使用,原告甲租赁房屋的目的实现不了,这里看出,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根本性违约,原告甲可以解除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
以上是上海律师的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