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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双减政策
作者:方乐 律师  时间:2023年02月09日

一、是否可以因为“双减政策”的原因,培训机构提出退租申请?
针对大量的培训机构不能全额退还租金和押金的问题,中国民办教育学会发出《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房租有关问题的行业意见书》,其中,“双减”政策实施后,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主张情势变更,可以请求与出租方协商变更合同的租金、期限等内容,或者终止合同。但是,要注意的是,是否属于情事变更,需要在具体案例中,结合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以及将其作为合同履行的先决条件。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已明确规定了房屋的使用性质,并将其作为合同履行的先决条件,则“双减”的规定应属情势变更,并适用该制度;否则,不适用。

二、如果父母和培训机构的合约中有“课程一旦开始概不退还”的条款,是否还可以退钱呢?
培训机构与家长签订的多数都是培训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类似“课程开始后概不退款”等条款属于格式合同中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霸王条款,家长可以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之规定,请求认定该格式条款无效,仍然可以要求退还剩余课程的费用。

三、父母还可以怎么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要积极主动地与培训机构进行沟通,并提出修改或终止协议的请求;
2、若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消费者协会等机构申请调解;
3、针对培训机构退费难、培训机构“跑路”的问题,可以向地方有关部门反映,教育部实行挂牌督办,在“微言教育”“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教育发布”客户端开设举报专栏,受理群众对学生作业负担重、学校未依规开展课后服务和校外培训机构无证照培训、虚假宣传、超标超前培训、超期预收费、违规高收费、退费难等问题的实名举报;
4、起诉或者与培训机构达成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如果培训机构已经关门或者倒闭,家长可以起诉到法院,以合同符合法定解除情形请求解除合同,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对被告进行送达,如被告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审理。
5、如果培训机构在判决文件生效后,仍然不能按时归还,应向法院及时提出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