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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律师这样才能做好自己的职业定位!(3)
作者:熊高杰 律师  时间:2020年01月19日

3.结合案例、经历进一步举例论证律师与当事人之间该如何做好职业定位。

        在我执业过程中,也深切体会到律师摆正自己的职业定位,处理好与当事人的关系甚是不易,不过也不是毫无章法,不是完全无能为力。记得在一起医疗纠纷案件中,进过鉴定,我方当事人构成7级伤残,武昌区某医院承担轻微责任,按照法律的规定,法律上能够获得赔偿也就10万左右,但考虑到当事人有比较大的伤害,7级伤残已导致其终生不孕,当事人的诉讼期望也比较高,我们就确立了调解的思路,希望尽可能多的争取一下补偿,以便让当事人有更大的精神抚慰。但是既然是争取调解,自然需要双方愿意并且需要我方拿出诚意来,才能获得被告方的理解与尊重,所以我建议拿出比较中肯的调解方案比如17万以便调解更加顺利。但是当事人却认为调解方案数额过低,坚持高额的诉讼主张,还不肯让步,使得调解无功而返。最终的判决也应证了我的预判,可惜此时当事人再后悔已经来不及了。而在另一起医疗纠纷案件中,同样是洪湖某医院承担轻微责任,当事人还不构成伤残,我们使用同样的诉讼策略,成功达成7.5万的调解,只是因为当事人理解律师的苦心、配合律师的思路、尊重律师的意见所致。 

        还有一次的经历,让我对律师与当事人的关系有着深刻的理解与印象。记得那是我办理的第一个案子,也是第一次办理离婚案件,代理的是男方。考虑到感情纠葛、家庭矛盾不易激发,尤其为了今后孩子的健康成长,父母间的矛盾更不应该走向仇视与极端,因此,我首先采取的策略是争取通过协商谈判,争取和解协议离婚。在此过程中,劝服当事人放弃不合理不合法的诉求,比如放弃了精神损害抚慰金,也经过几轮讨价还价,女方也同意离婚,就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也基本达成共识,就是对一些细节还需要进一步协商。眼看谈判即将成功,协议离婚指日可待,可惜男方却突然提出我方让步过多,要诉讼离婚一步也不让,男方的父母也对我是一顿抱怨,还说“你是不是我方的律师,怎么尽为对方说话,是不是被对方收买了?”真是让人苦笑不得,说实话当时面对这样的质问确实很心寒,也很痛苦。毕竟自己尽心尽力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虽有让步也是对方的合法权益,并没有因小失大,却得不到当事人的理解。痛苦无奈之际,我向我们律所的主任请教困惑,他的一句话同样让我印象深刻,“一个律师强不强大,不在能力有多强大,而在其内心有多强大”。 

        因此,我才重新振作起来,向当事人说明利害关系与良苦用心,告诉他“我们经过艰苦的谈判努力好不容易获得协议离婚的机会和条件,虽有让步但是可以接受的合理让步,可以帮你实现快速离婚的目的,也有利于你以后探望孩子;但是一旦诉讼,这些努力就会付诸东流,而且诉讼的时间周期会长很多,风险也很大,最终的结果是否比这更好还不一定,而且还要预交比较高额的诉讼费。如果你觉得值得冒这个风险,我们就开始诉讼”。最终,当事人理解了我的良苦用心、接受继续谈判和协议离婚。 

        很多时候案件结果的好与坏,不在律师服务做的到不到位,而是律师的意见与思路有无得到当事人的理解与配合,当事人对律师的信任程度很多时候也决定了律师价值的发挥程度。律师的天职决定了律师会在法律的框架内最大限度的争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这一点,对这一点当事人要对律师有绝对的信任与支持,否则没有信任的合作注定会失败或者大打折扣的。律师作为专业人士,也应当给当事人专业的律师意见与思路,体现出自己的独立性与价值性,而不是对当事人的意见进行盲从。如果一个当事人希望律师对其唯我是从,那还不如不请律师,完全可以自己打官司嘛,完全都是自己的意见还请律师干嘛呢?相反,如果当事人对律师的意见言听计从,也许效果就会好很多。因为,律师律师,法律之师也,也许律师在其他方面不如你,但是在法律方面肯定比你要强要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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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高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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