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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对市场监管资源配置的影响
作者:郭庆梓 律师  时间:2021年02月04日
坚持市场化的价值取向科学配置监管资源是资本市场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为了更好地平衡可转债市场发展与监管要求,《管理办法》在交易场所的自律功能和证监会行政监管之间实现了合理的功能配置。《管理办法》立足证券交易场所的市场一线地位,重视充分发挥交易场所在公司债券市场发展中的自律管理作用。体现在制度设计中,《管理办法》一方面明确证券交易场所的风险监测职责等,要求证券交易场所加强风险监测,并制定针对性的异常波动指标,对影响市场正常交易秩序、误导投资者交易决策的异常交易行为及时实施自律监管。另一方面为实现交易场所对公司债券交易组织管理、交易品种创新和上市后的持续监管也留下应有的空间。与此同时,《管理办法》


明确由证监会对可转债违法行为进行认定和行政处罚。《管理办法》规定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证监会将采取相关监管措施;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此外,《管理办法》对可转债相关活动中保荐人、律师事务所的权利义务也予以明确规范。上述市场主体各司其职,归位尽责的制度安排,确保了监管资源的合理配置,也是提高我国证券市场运行效能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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