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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假离婚以逃避债务是否应该予以判决
作者:郭庆梓 律师  时间:2020年06月23日
一、假离婚以逃避债务是否应该予以判决
        对于假离婚法院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以假离婚名义逃避债务的,在法律上应该分开两个法律关系来处理:
        第一个法律关系是婚姻法律关系,第二个法律关系是债务纠纷。
        对于债务纠纷,不会因为假离婚而受到影响,当事人应当承担的债务一定要予以承担,不能因为当事人之间的假离婚影响债权人的合法债权。这点《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也有所体现。
二、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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