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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之劳动合同法实务二
作者:郭庆梓 律师  时间:2020年11月23日
劳动合同内容风险控制1、内容缺少必备条款;2、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合理;3、工作内容、职责不明确;4、工作地点变动;5、劳动报酬约定不明;6、未充分利用补充约定条款;7、违法约定违约金无效;风险应对:1、采用官方范本,在此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予以增加或修改;2、对原劳动合同的内容合法性进行审查,对于“企业可以单方调整工资”、“随时调整工作岗位”的内容,将被视为免除用人单位责任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3、结合劳动者的年龄、专业技能、性别、身体要素,确定符合企业自身生产经营需要的合同期限;4、明确劳动者从事的岗位、工作性质、工作范围、生产任务所要达到的效果、质量指标等,为日后解除不胜任工作的劳动者创造条件;5、可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约定不止一处的工作地点;6、对调岗调薪进行明确约定;7、充分利用试用期条款、培训条款、保守秘密及竞业限制条款、离职交接条款、损害赔偿条款、补充保险和福利手段;8、补充“义务告知条款”、“文书送达条款”、“合同附件条款”。文章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