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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之劳动合同法实务五
作者:郭庆梓 律师  时间:2020年11月23日
劳动合同履行与变更中的风险防范应对策略1、按月支付工资,不拖欠;2、依法计算加班费,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1.75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74小时;要求劳动者在领取时签署“计算无误”确认;3、每周工作6天的单位,能安排补休的尽量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可考虑调整每日作息时间,作息之外的时间不做强制性到岗要求,按劳动者自愿加班操作4、对支付令不能采取置之不理的形式,应对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交书面异议,异议理由不能是公司经济困难或要求分期支付等,而应对对支付的金额或支付的理由提出书面异议。5、约定“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随时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是无效的,可采用类似如下的弹性条款“甲方(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劳动者)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升、降乙方的职务,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6、在企业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调职、调岗、调薪的条件和情况;7、做好绩效考核工作,注意收集证据;8、无法定情形时,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采用书面形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解除的风险防范一、协商解除二、劳动者预告性解除三、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四、劳动者过错解除五、单位提前预告性解除(多支付一个月工资即时解除)六、规模性裁员解除文章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