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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非法用工单位的劳动者能否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作者:郭庆梓 律师  时间:2020年11月23日
非法用工单位的劳动者能否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非法用人单位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应支付二倍工资。 1、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享有二倍工资的前提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经形成劳动关系。非法用工单位劳动者的概念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中已经做出界定,即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伤亡童工。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确立劳动关系的条件之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备合法主体资格。非法用工单位不具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主体资格。因此,如果当事人主张非法用人单位支付其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不应当得到支持。 2、非法用工单位劳动者关于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请求不符合劳动争议仲裁相关程序性规定。文章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