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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马夫讨债打伤秀才 袁枚判案令人信服
作者:郭庆梓 律师  时间:2021年02月02日
乾隆八年至乾隆十年,袁枚任江苏省沭阳知县。有个叫孙文定的秀才,穷困潦倒,欠了马夫陈春春三十千钱,陈春春屡讨无果,还受到责骂,不禁怒气冲天,抓住孙文定一顿拳打脚踢。孙文定欠钱骂人在先,被打时无可奈何。倒是旁观者不平,将陈春春扭送到知县衙门。袁枚迅速查明案情,提笔作出判决:
   “审得陈春春殴辱生员孙文定一案,据供孙曾欠陈春春钱三十千,屡索无着,反被辱詈,一时愤急,遂奋拳相殴。询诸孙生,供亦相同。孙生学富五车,历拥皋比,乃时运不济,寒毡难暖,致门前有债主之逼,户内无隔宿之粮。一寒至此,为之三叹。
   陈春春殴辱斯文,本当加杖。姑念出自情急,实非得已。且衅非彼开,伤不甚重。从宽罚钱三十千,即以陈春春罚款抵销,不必再偿。本县怜才有志,养士无方。心劳致绌,言夸力薄。邦有宿学,竟令潦倒至此。一夫不获,时予之辜。是真为民父母之责。捐俸百千,用助膏火。青灯黄卷,墨粉锦标。脱颖有时,毋堕厥志。明年丹桂飘香,当贺子于鹿鸣宴上也。仰尔努力,勿负吾意。此判。”
   欠钱还债,天经地义,但讨债打人,则违法乱纪,面对知县的处罚,陈春春懊悔自己不该一时冲动。三十千钱买个教训,心有余悸。幸亏知县手下留情,没有打自己的板子,更没有大刑伺候。旁观者引以为戒,讨债要合法,打人要担责。孙文定欠钱未还,被殴打,有苦难言。好在知县大人查明事实后豁免了自己的债务,已是感激不尽。没有想到,知县大人还自我检讨,自掏腰包,当即拿出一百千钱资助其读书。秀才倍感鼓舞,决心刻苦攻读,金榜题名。
   袁枚处理马夫讨债殴打秀才案,虽然距今已经二百年,但拜读袁枚的判决,仍然让人感慨良多。袁枚考虑陈春春打人是孙文定拖欠债务还出口伤人,事出有因,先对陈春春予以适当处罚。处罚的金额恰巧就是孙文定所欠陈春春的三十千钱。两相抵销,案结事了。
   在我们今天看来,袁枚判案各打五十大板是和稀泥。袁枚自然考虑到这一点,但他并没有刻意隐瞒,而是光明正大,开诚布公,两相抵销,足以说明如此民间纠纷应就以定分止争为目的。否则,罚不够三十千钱,债务不能清偿,纠纷不能彻底了结,罚多了又无必要。而对陈春春,这处罚能让他吸取教训。
   判词中,袁枚对孙文定学识的高度赏识和对其遭遇的深切同情溢于言表。更加难能可贵的是,袁枚就此想到自己管理不力,使得秀才不能安心做学问。自我检讨之后,慷慨解囊相助。
   清朝时期,社会发展与社会保障还很落后,秀才难免穷困潦倒。作为封建官吏,袁枚没有怨天尤人,而是自我问责,自我处罚,当场付给孙文定一百千钱。这其实是孙文定欠款数额的三倍多。相比之下,比陈春春处罚更重的是知县袁枚。作为一县的父母官,处理纠纷,置身其中,主动问责,令人敬仰。
   当然,时代不同,司法案件的处理方法也不同,当今法官不再是行政长官,但也不能忘记自己的社会责任,应让司法更加富于人性,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真正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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