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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照顾并取走老人钱财,是否当然不还?
作者:郭庆梓 律师  时间:2021年03月11日

祝太太系赖女士的母亲,系一位退休职工。由于身体不佳,其多年一直跟随赖女士生活。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赖女士从其母银行卡中多次取钱,共计260781元。其中用于祝太太个人消费27480元。剩余钱款,祝太太认为应归自己,向赖女士索要但未果,故其将赖女士诉至法院。
     

照顾老人起居,父母很多事务,都由子女代劳,包括银行取款。那么取走父母存款,是否理所当然不用还?
  

答案是要否定的,要还。法院认为,公民合法的个人财产受法律保护。无权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现有证据能证明赖女士在照顾其母亲期间取走银行存款260781元。该款项扣除赖某支付祝某的生活费用27480元,剩余233301元被赖女士占有,至今未归还。祝太太请求赖女士归还233301元具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据此判决被告赖女士归还其母亲钱款233301元。在此提醒,照顾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绝不能因为照顾了老人,就可以随意占有老人的钱财。老人索要的,还需要偿还的,因为这非系理所当然的赠与,而是一种无权占有,需要返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