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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债务人赖账的方式,你要注意
作者:张颖 律师  时间:2019年11月09日

        赖账不还钱并不稀奇,但是还有以下三种赖账方式,让您防不胜防,甚至死的心都有!所以,必须提高警惕!为此,张律师结合司法实务,简要介绍以下三种赖账方式,而且一旦遇上,特别可怕!!!
  一、秋后赖账,反而告状!
  债权人借钱给债务人用的现金出借方式,债务人还钱的时候用银行打款的方式还债,等债权人收回借款并将出具的借条返还债务人后,居心不良的债务人拿着打款凭证起诉债主,声称债权人向其借款,让债权人还钱,而债权人苦于借条已还给债务人,没有证据证明原有债权债务关系,反成被告狼狈应诉,甚至输掉官司!!!
  律师提醒:不怕流氓有文化,就怕债主不懂法,多留心眼有备无患!
  二、消灭借条、消灭债务!
  在司法实践中,有债务人骗取或直接抢夺债权人手中借条,之后毁灭借条,企图通过毁灭借贷证据达到赖账的目的。甚至有的债务人要求更换借条,改变借款时间,然后以借条出具后,债权人未交付借款逃避债务!!!
  律师提醒:虽然借条不是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唯一证据,但是借条可能是债权人证明借贷关系的仅有凭证,失去了借条,债权人就难以向债务人主张财产权利,甚至最终丧失财产所有权。所以,请保管好您手中的借条,更不能随意更换手中借条!!!
  三、把您借条拖过有效期,让您失去胜诉权!
  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借条是有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人应当在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起诉债务人,如若不然超过该期间,借条可能就失去诉讼时效了。而有的债权人碍于朋友、亲戚关系不好追问,这又正好让债务人知道这一方面的法律规定就拖着不还,当超出诉讼时效后,就会大言不惭的告诉你:你催问过我吗?你要钱你去打官司啊!这下蒙了吧?
  律师提醒:债主不要躺在权利席梦思上睡大觉,借出去的钱要及时去要,要不回来该告就告,必要时找律师帮您告!

律师资料

张颖律师
电话:1533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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